交通肇事能“頂包”嗎

導讀:
交通肇事找人頂包是兩種罪行交通肇事后讓人頂替的行為是獨立的事后行為其符合妨害作證罪的犯罪構成應當與交通肇事罪數罪并罰。理由是交通肇事后讓人頂替的行為屬于對責任歸結的逃避此時交通事故已經造成了對公共秩序的威脅同時造成了嚴重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害客觀上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找人頂包的行為認定交通肇事后讓人頂替的行為本質上可分為交通肇事后的“逃逸”和“頂替”兩個行為。那么交通肇事能“頂包”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找人頂包是兩種罪行交通肇事后讓人頂替的行為是獨立的事后行為其符合妨害作證罪的犯罪構成應當與交通肇事罪數罪并罰。理由是交通肇事后讓人頂替的行為屬于對責任歸結的逃避此時交通事故已經造成了對公共秩序的威脅同時造成了嚴重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害客觀上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找人頂包的行為認定交通肇事后讓人頂替的行為本質上可分為交通肇事后的“逃逸”和“頂替”兩個行為。關于交通肇事能“頂包”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能“頂包”嗎?不能。
交通肇事找人頂包是兩種罪行
交通肇事后讓人頂替的行為是獨立的事后行為其符合妨害作證罪的犯罪構成應當與交通肇事罪數罪并罰。理由是交通肇事后讓人頂替的行為屬于對責任歸結的逃避此時交通事故已經造成了對公共秩序的威脅同時造成了嚴重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害客觀上已構成交通肇事罪。
讓人來頂替屬于獨立的第二階段的行為該行為侵害的法益是司法活動的公正和效率性同時也不符合事后不可罰理論論述的范圍因此應當另行定罪量刑以此來更好體現罪刑相適應的原則。
法條鏈接刑法
第307條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
交通肇事找人頂包的行為認定
交通肇事后讓人頂替的行為本質上可分為交通肇事后的“逃逸”和“頂替”兩個行為。肇事者的“逃逸”是一種規避法律責任、侵害被害人權益的違法行為屬于交通肇事中的從重評價的范圍其侵害的是公共安全而肇事者讓人“頂替”的行為雖然與交通肇事本身有一定的因果聯系但其實質上侵害的是司法機關的正常訴訟活動其侵害的法益顯而易見的已遠遠超出了前行為所能涵蓋的范圍。
同時前后兩個行為的主觀狀態不同事后不可罰的行為要求前后兩個行為基于同一個犯罪故意而在交通肇事后讓人頂替的行為中前一個交通肇事是過失犯罪后一個讓人頂替的行為是明顯的故意行為前后行為的主觀狀態是不相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