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團伙怎么認定

導讀:
一、犯罪集團如何認定刑事犯罪集團一般應具備下列基本特征一人數較多三人以上重要成員固定或基本固定,不要把三人以上共同犯罪但罪行較輕、危害較小的案件當作犯罪團伙進而當作犯罪集團來嚴厲打擊,不要把三人以上共同犯罪但罪行較輕、危害較小的案件當作犯罪團伙進而當作犯罪集團來嚴厲打擊,首要分子應對該集團經過預謀、有共同故意的全部罪行負責,刑事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是指在該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見刑法第二十三條、第八十六條,鑒于在刑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中只有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團的規定在法律文書中應當統一使用法律規定的提法。
對單一的犯罪集團應按其所犯的罪定性對一個犯罪集團犯多種罪的應按其主罪定性犯罪集團成員或一般共同犯罪的共犯犯數罪的分別按數罪并罰的原則處罰。對犯罪團伙既要堅決打擊又必須打準。不要把三人以上共同犯罪但罪行較輕、危害較小的案件當作犯罪團伙進而當作犯罪集團來嚴厲打擊。鑒于在刑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中只有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團的規定在法律文書中應當統一使用法律規定的提法。關于犯罪團伙怎么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犯罪集團如何認定
刑事犯罪集團一般應具備下列基本特征
一人數較多三人以上重要成員固定或基本固定。
二經常糾集一起進行一種或數種嚴重的刑事犯罪活動。
三有預謀地實施犯罪活動。
四不論作案次數多少對社會造成的危害或其具有的危險性都很嚴重。
五有明顯的首要分子。有的首要分子是在糾集過程中形成的有的首要分子在糾集開始時就是組織者和領導者。
刑事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是指在該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見刑法第二十三條、第八十六條。首要分子可以是一名也可以不只一名。首要分子應對該集團經過預謀、有共同故意的全部罪行負責。集團的其他成員應按其地位和作用分別對其參與實施的具體罪行負責。如果某個成員實施了該集團共同故意犯罪范圍以外的其他犯罪則應由他個人負責。
對單一的犯罪集團應按其所犯的罪定性對一個犯罪集團犯多種罪的應按其主罪定性犯罪集團成員或一般共同犯罪的共犯犯數罪的分別按數罪并罰的原則處罰。
二、團伙犯罪案件應如何辦理
辦理團伙犯罪案件凡其中符合刑事犯罪集團基本特征的應按犯罪集團處理不符合犯罪集團基本特征的就按一般共同犯罪處理并根據其共同犯罪的事實和情節該重判的重判該輕判的輕判。
對犯罪團伙既要堅決打擊又必須打準。不要把三人以上共同犯罪但罪行較輕、危害較小的案件當作犯罪團伙進而當作犯罪集團來嚴厲打擊。
辦理團伙犯罪的重大案件應當在黨的方針政策指導下依照刑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的決定的有關規定執行。鑒于在刑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中只有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團的規定在法律文書中應當統一使用法律規定的提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