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責任認定書如何復核

導讀:
根據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管提出書面復核申請,根據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管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但的復核,涉及證據、理由、法律適用上的許多問題,為了便于上級公安交管準確“把脈”,需要采取書面形式遞交申請,2、形式要求,遞交書面復核申請,不能采用口頭或其他形式,2、形式要求,遞交書面復核申請,不能采用口頭或其他形式,4、內容要求,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根據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管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可見,啟動復核程序,有五個限制性條件:1、時間條件,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超期不會處理;2、形式要求,遞交書面復核申請,不能采用口頭或其他形式;3、遞交部門,做出事故認定交警的上一級公安交管部;4、內容要求,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5、次數限制,只能復核一次,不能復核一次后認為不公正而再次申請復核。關于事故責任認定書如何復核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和公安交管打交道,很多情況下可以采取口頭形式表達訴求,在法律沒有特殊要求的情況下,包括口頭、信函、郵件、傳真等在內的形式應當是可以的。但的復核,涉及證據、理由、法律適用上的許多問題,為了便于上級公安交管準確“把脈”,需要采取書面形式遞交申請。
根據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管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可見,啟動復核程序,有五個限制性條件:
1、時間條件,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超期不會處理;
2、形式要求,遞交書面復核申請,不能采用口頭或其他形式;
3、遞交部門,做出事故認定交警的上一級公安交管部;
4、內容要求,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5、次數限制,只能復核一次,不能復核一次后認為不公正而再次申請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