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效嗎

導讀:
的規定將非道路交通事故也交由公安交警部門比照道路交通事故進行處理。作為證據當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認定書的真實性、可靠性和科學性提出質疑法院應依證據規則審查其效力性及證明力若有其他證據證明其存在錯誤法院不應采信該證據而應以自己審理認定的事實作為定案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期限。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性質是民事證據從證據種類上來說屬于書證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的可以在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后三日內向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上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那么非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的規定將非道路交通事故也交由公安交警部門比照道路交通事故進行處理。作為證據當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認定書的真實性、可靠性和科學性提出質疑法院應依證據規則審查其效力性及證明力若有其他證據證明其存在錯誤法院不應采信該證據而應以自己審理認定的事實作為定案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期限。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性質是民事證據從證據種類上來說屬于書證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的可以在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后三日內向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上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關于非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效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非道路交通事故
發生在以下地方的事故則不屬于道路交通事故
(1)自建自管未列入規劃的城市巷弄或村間路或者稱自行修建并自行負責管理的路面
(2)用于田間耕作的農村鋪設的水泥路、瀝青路、砂石路等機耕路
(3)村民宅前宅后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車形成的路面
(4)封閉式住宅小區內樓群之間的路面
(5)機關、團體、單位的內部路面廠礦、企事業單位火車站、機場、港口、貨場內的專用路面
(6)撤村建居后尚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門管理的路段
(7)涼曬作物的場院內
(8)斷路施工而且未竣工或已竣工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門管理的路段
(9)其他未列入公共交通管理范圍的路段。
凡鄉、村自行修建的道路(機耕道)和自然通車形成的道路以及住宅樓群道路、機關團體單位的內部道路、廠礦企事業專用道路以及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道路等均不屬于法定道路。在這些路上發生的車輛事故(非道路交通事故)也不屬于道路交通管理范圍公安交警部門不具有法定管理的職權。但大量的這類非道路交通事故若無人受理或受理后在處理上存在很多實際困難導致事故不能得到及時適當的處理也會給社會帶來不穩定的隱患。鑒于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條“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的規定將非道路交通事故也交由公安交警部門比照道路交通事故進行處理。
二、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通過對交通事故現場勘察、技術分析和有關檢驗、鑒定結論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責任后所作的技術性結論該結論不具有拘束力和執行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一種證據。作為證據當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認定書的真實性、可靠性和科學性提出質疑法院應依證據規則審查其效力性及證明力若有其他證據證明其存在錯誤法院不應采信該證據而應以自己審理認定的事實作為定案根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3)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情況。
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期限。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性質是民事證據從證據種類上來說屬于書證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的可以在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后三日內向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上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因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行為是一個制作證據的行為而不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因此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的不能對該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只能通過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來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在法庭審理時通過自行對責任劃分進行舉證促使法庭不采信該交通事故認定書
三、非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發生在非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只要符合法律相關規定的可以比照發生在道路上的交通事故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與賠償。因此當公安交管部門接到發生在非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報警電話時應該立即出警到達事故現場后會進行下列工作
1、比照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進行調查取證
2、根據事故現場的調查、取證做出事故認定但是不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而是出具事故調查結論
3、對當事人的處罰不能適用交通管理法律法規亦不能適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關于交通肇事罪的相關規定而是應該根據具體情況對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關于重大責任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五條關于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第二百三十三條關于過失致人死亡罪的相關規定立案處理。
發生在非道路上的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可以進行協商調解調解不成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對于事故責任屬于機動車一方的當事人仍然可以將保險公司一并告上法院。機動車交通事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時發生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賠償比照適用本條例。即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應該在交強險的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以上則是小編為讀者們介紹的有關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相關知識第一部分可以了解到發生在特定地方的是屬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其次則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一些知識其中認定書中需要標寫的內容都有講述可以讓讀者們了解到相關知識最后則是對于非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介紹從中不難發現一般發生后是不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而是事故調查結論讀者們需要注意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