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多久出

導讀:
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依據1、根據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一般情況下交警部門應自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于作出事故責任認定的證據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多久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依據1、根據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一般情況下交警部門應自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于作出事故責任認定的證據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關于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多久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多久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不同的情形事故責任認定的期限也不相同。
基于不同情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期限也不相同具體如下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3、對于作出事故責任認定的證據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4、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5、道路交通事故成因無法查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
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依據
1、根據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一般情況下交警部門應自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于作出事故責任認定的證據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2、交警部門一般在作出事故責任認定前都要組織雙方進行聽證。聽證活動中一是要圍繞事故有關事實進行確認二是聽取雙方對事故責任的意見。所以當事人要十分重視聽證活動要盡量事前做好充分準備提前到交警部門查閱事故材料查清有關法律法規的具體條款有理有據地說明本方的意見。如果自己沒有經驗可以事先找有經驗的律師咨詢或委托律師代為參加聽證。
3、交警部門劃分事故責任一般應根據形成事故的原因力、原因力是否是行為人過錯形成的、各方過錯在原因力中的作用來確定事故責任。但實踐中許多交警并不是首先考慮形成事故的原因力而是單單以各方的違章嚴重程度、違章的多寡來認定往往形成事故責任的劃分偏差。所以聽證活動中當事人應圍繞事故原因力說明或辯論。
4、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無責五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