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出車禍能不能認定工傷

導讀: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根據新的《工傷保險條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屬于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診斷證明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關于上班途中出車禍能不能認定工傷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新的《工傷保險條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屬于工傷。你可以先到勞動局申請。要證明你在該單位工作,并且是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你不是主要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工傷后具體應得到項目:
一、工傷待遇: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或個人支付,有工傷保險的,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無保險單位支付,自費藥除外;
2、停工留薪期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時間長短按《停工留薪管理辦法》的目錄列表規定月數執行,若需要延長的,必須向工傷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審批后按延長對待;
3、住院伙食補貼:按公務員出差標注待遇計算,也就是30元左右;
4、營養費:需要有醫院診斷證明且需要工傷部門審核;
5、護理費:最后鑒定為1-4級的,傷殘鑒定結論書中標準有護理的需要按護理級別支付護理費,無標注的仲裁基本不支持護理費、法院階段會支持;
6、二次手術費:以醫院正規收據為準,支付主體同1;
7、假肢、矯正器具:經個人向醫院申請,醫院開具假肢安裝意見后,持意見或診斷證明向社保管理機構申請安裝,若無保險的該筆費用直接由用人單位支付,需要有正規票據。
8、交通費:仲裁階段不支持,
二、傷殘后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的7--27個月,若本人工資低于最低標準的,應按本地區上一年職工月均工資的60%*月數的標準支付。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10-5級(有該項),3-18個月*本地區上一年職工月均工資;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師代為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