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的做法負有責任嗎

導讀:
第三種意見胡某放棄債權的行為是一種無效的民事行為胡某與饒某結婚不產生債的混同胡某與饒某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仍然存在胡某的債權仍受法律保護,第三種意見胡某放棄債權的行為是一種無效的民事行為胡某與饒某結婚不產生債的混同胡某與饒某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仍然存在胡某的債權仍受法律保護,第二種意見認為胡某與饒某結婚產生債的混同胡某的債權已歸于消滅應駁回胡某的訴訟請求,第二種意見認為胡某與饒某結婚產生債的混同胡某的債權已歸于消滅應駁回胡某的訴訟請求,理由是一胡某撕毀仿制的借條向饒某承偌只要雙方結婚就不用饒某還錢的行為不是附條件的民事行為而是一種無效的民事行為,而本案中胡某與饒某結婚對外來看好象是一種合并對于雙方婚姻存續期間對外形成的債權債務來說胡某和饒某是一個民事主體但對內而言胡某和饒某仍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因此胡某和饒某結婚不能產生債的混同胡某有權向饒某主張債權。
分歧法院在處理本案過程中對胡某的債權是否有效存在三種不同意見。本案中胡某與饒某實際結了婚胡某放棄債權的條件已成就所以胡某放棄債權的行為有效因而胡某的債權不受保護。第二種意見認為胡某與饒某結婚產生債的混同胡某的債權已歸于消滅應駁回胡某的訴訟請求。第三種意見胡某放棄債權的行為是一種無效的民事行為胡某與饒某結婚不產生債的混同胡某與饒某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仍然存在胡某的債權仍受法律保護。關于胡某的做法負有責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分歧
法院在處理本案過程中對胡某的債權是否有效存在三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胡某口頭承諾只要饒某與其結婚借款就不必還了。胡某放棄債權的行為是一種附條件的民事行為附條件的民事行為自所附條件成就時生效。本案中胡某與饒某實際結了婚胡某放棄債權的條件已成就所以胡某放棄債權的行為有效因而胡某的債權不受保護。
第二種意見認為胡某與饒某結婚產生債的混同胡某的債權已歸于消滅應駁回胡某的訴訟請求。
第三種意見胡某放棄債權的行為是一種無效的民事行為胡某與饒某結婚不產生債的混同胡某與饒某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仍然存在胡某的債權仍受法律保護。
評析
筆者同意第三種意見。理由是一胡某撕毀仿制的借條向饒某承偌只要雙方結婚就不用饒某還錢的行為不是附條件的民事行為而是一種無效的民事行為。因為胡某放棄債權并不是他本人真實的意思胡某內心是不愿放棄債權的他把仿制的借條撕毀而非將真實的借條撕毀或交還給饒某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胡某僅僅是利用一種欺騙的方式討好饒某以達到結婚的目的。胡某的外部表示與內心意思不一致所表示的并不是真實意思胡某撕毀仿制的借條承偌不用饒某還款的行為是一種真意保留的行為該行為缺欠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構成要件是一種無效的民事行為。依照通則第58條規定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效力。二債的混同是指債權和債務同歸一人致使合同關系消滅的事實。債權債務的概括承受是發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也就是說債權人和債務人必須合二為一成為一個民事主體。而本案中胡某與饒某結婚對外來看好象是一種合并對于雙方婚姻存續期間對外形成的債權債務來說胡某和饒某是一個民事主體但對內而言胡某和饒某仍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因此胡某和饒某結婚不能產生債的混同胡某有權向饒某主張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