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高收入不報是否可認定為隱匿財產

導讀:
關于雙方財產問題雖然解剛辯解他開銷大掌控的收入已經用完但他每月有高額收入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亦未購置房產汽車等大額價值財產也未提供證據證明其解釋故其辯解不合常理,關于雙方財產問題雖然解剛辯解他開銷大掌控的收入已經用完但他每月有高額收入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亦未購置房產汽車等大額價值財產也未提供證據證明其解釋故其辯解不合常理,最終法院通過計算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各自收入并參照相應生活水平標準以及收入多的一方相對多負擔家庭開支之規則推算出解剛明娟實際所掌控的存款數額最終判決解剛支付明娟存款差額15萬元,雖在離婚時經查實雙方名下無存款但在婚姻存續期間一方收入明顯較高且婚后未添置大額財產情況下應由收入明顯較高一方舉證證明其支出情況無法舉證的可根據日常經驗法則計算出支出費用,點評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等收入歸夫妻共同所有,點評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等收入歸夫妻共同所有。
法院查明解xx的職業為國內航線海船船員擔任丙二船大副崗位月收入約為23萬元。明娟為一名醫院護士月收入約為3500元。蘇州中院經審理認為訴訟中雙方一致同意離婚應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應判決準予雙方離婚。關于雙方財產問題雖然解剛辯解他開銷大掌控的收入已經用完但他每月有高額收入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亦未購置房產汽車等大額價值財產也未提供證據證明其解釋故其辯解不合常理。點評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等收入歸夫妻共同所有。收入和支出有巨額差距的則推定一方當事人隱匿財產將隱匿的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關于夫妻一方高收入不報是否可認定為隱匿財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院查明解xx的職業為國內航線海船船員擔任丙二船大副崗位月收入約為23萬元。明娟為一名醫院護士月收入約為3500元。然而截至雙方分居日解xx的銀行賬戶存款僅為2000余元明xx銀行賬戶存款為900余元。
蘇州中院經審理認為訴訟中雙方一致同意離婚應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應判決準予雙方離婚。關于雙方財產問題雖然解剛辯解他開銷大掌控的收入已經用完但他每月有高額收入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亦未購置房產汽車等大額價值財產也未提供證據證明其解釋故其辯解不合常理。
最終法院通過計算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各自收入
并參照相應生活水平標準以及收入多的一方相對多負擔家庭開支之規則推算出解剛明娟實際所掌控的存款數額最終判決解剛支付明娟存款差額15萬元。
點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等收入歸夫妻共同所有。雖在離婚時經查實雙方名下無存款但在婚姻存續期間一方收入明顯較高且婚后未添置大額財產情況下應由收入明顯較高一方舉證證明其支出情況無法舉證的可根據日常經驗法則計算出支出費用。收入和支出有巨額差距的則推定一方當事人隱匿財產將隱匿的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