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分居

導讀:
如何判斷分居一分居如何認定?比如一個工作在北京一個工作在上海現在一方起訴離婚提出已分居了兩年因為有工作地點的因素法院很難認定構成婚姻法上的分居。不過如果異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間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分居但是必須要有夫妻雙方感情不和的書信等書證及其他證據來證明。二分居離婚的條件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在我國分居(別居)滿2年在只是判斷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種方式只要不經過法定的離婚手續雙方的婚姻關系就還繼續存續如果此時任何一方與第三方結婚的會構成重婚罪。那么如何判斷分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從通常的角度來理解分居就是兩個人不在一起住各自過各自的各自花各自的不在一起過夫妻性生活等等。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理解對于構成分居的要素要求更為嚴格一般認為分居也稱別居或分床分食制是指解除了夫妻間的同居義務但還保留著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
(一)夫妻異地分居的認定目前法院認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雙方分開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包括性生活等)。雖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工作地點原因或其他客觀原因的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比如一個工作在北京一個工作在上海現在一方起訴離婚提出已分居了兩年因為有工作地點的因素法院很難認定構成婚姻法上的分居。不過如果異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間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分居但是必須要有夫妻雙方感情不和的書信等書證及其他證據來證明。
(二)分床不分房的認定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張床睡也就是所謂的分床不分房是分居嗎?因為受到經濟條件的限制目前絕大多數的市民只有一個住所即使夫妻感情不和通常也只能誰也不搭理誰各管各兒的事睡覺時也是各回各的房間睡不過性生活。對于這種情況開庭時一旦一方否認分床睡另一方不好舉證證明分床事實或沒有性生活事實外加夫妻同居是純屬私人事務他人很難為此作證因此法院很難認定為同居。
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一)起訴離婚婚姻法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一方提出離婚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這里提到的分居離婚需要滿足兩個條件1分居已滿兩年(需要有證據證明)2因感情不和而分居(需要注意的分居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因工作就醫等原因分居的不能作為判斷感情破裂的依據)。
(二)協議離婚協議離婚不需要滿足這些條件只要夫妻雙方自愿離婚財產和孩子都達成一致協議就可以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三)分居滿兩年婚姻關系不會自動解除經常會有人問分居兩年后婚姻關系是不是自動解除了?在我國分居(別居)滿2年在只是判斷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種方式只要不經過法定的離婚手續(訴訟離婚或是協議離婚)雙方的婚姻關系就還繼續存續如果此時任何一方與第三方結婚的會構成重婚罪。
起訴離婚時如何證明分居事實呢?
空口向法院陳述分居的事實往往是無力的下面列舉的是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采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