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怎樣賠償損失

導讀:
不同的解除勞動合同方式,有無補償或補償方式不一樣:(一)協商一致解除,用人單位需按勞動者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二)勞動者主動辭職。(三)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辭退的情形如:勞動者在試用期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勞動者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等。(五)無過失辭退,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或額外支付1個月的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具體情形詳見《勞動合同法》第40條。那么解除勞動合同怎樣賠償損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同的解除勞動合同方式,有無補償或補償方式不一樣:(一)協商一致解除,用人單位需按勞動者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二)勞動者主動辭職。(三)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辭退的情形如:勞動者在試用期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勞動者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等。(五)無過失辭退,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或額外支付1個月的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具體情形詳見《勞動合同法》第40條。關于解除勞動合同怎樣賠償損失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同的解除勞動合同方式,有無補償或補償方式不一樣:
(一)協商一致解除,用人單位需按勞動者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勞動者主動辭職。此時用人單位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如用人單位未足額支付工資,未繳納社保等。
(四)因員工的過失,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辭退的情形如:勞動者在試用期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勞動者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等。
(五)無過失辭退,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或額外支付1個月的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如:員工非因工受傷或生病后,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外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解除的。具體情形詳見《勞動合同法》第40條。
(六)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