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傭受傷屬于侵權行為嗎

導讀:
雇傭受傷屬于侵權行為,一般情況下雇主對雇工的經濟損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即致害行為人與責任人之間存在著雇傭關系,雇員從事雇傭活動,其意志和行為受雇主的約束和支配。損害事實雖是雇員直接造成的,但雇主對雇員選任不當,疏于管理、監督等作為與不作為的行為,是損害事實得以發生的一個主要原因。那么雇傭受傷屬于侵權行為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雇傭受傷屬于侵權行為,一般情況下雇主對雇工的經濟損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即致害行為人與責任人之間存在著雇傭關系,雇員從事雇傭活動,其意志和行為受雇主的約束和支配。損害事實雖是雇員直接造成的,但雇主對雇員選任不當,疏于管理、監督等作為與不作為的行為,是損害事實得以發生的一個主要原因。關于雇傭受傷屬于侵權行為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雇傭受傷屬于侵權行為,一般情況下雇主對雇工的經濟損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民法通則》第43條規定:“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35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判斷雇傭關系是否存在,應從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二方面考慮:
從形式要件上看雙方有無訂立雇傭合同或口頭雇傭協議;
從實質要件上,首先要看雙方的權力義務是否為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支付報酬。
其次要看雇員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揮和監督,即是否存在隸屬關系。雇員受雇主控制是雇傭關系存在的基礎。在雇傭法律關系中,雇員僅是雇主雇傭來完成某項工作的人,雇員在工作時應聽命于雇主,服從雇主的監督指導。
同時要看雇員是否為雇主或其委托的人所選任。只要具備上述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即可認定為雇傭關系。
1、人身關系的從屬性。即致害行為人與責任人之間存在著雇傭關系,雇員從事雇傭活動,其意志和行為受雇主的約束和支配。
2、義務主體的分離性。一般侵權責任的侵害人與責任人為同一主體,但雇主責任的責任人并非侵害人。責任人和侵害人相分離,只是基于他們之間存在著特的法律關系,才由雇主對外承擔責任。
3、經濟利益的關聯性。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時所實施的行為,直接為雇主創造經濟利益以及其他利益,雇主是這種利益的享有者。雇員雖然按約定取得了一定的勞動報酬,但這種報酬少于其創造的經濟價值。
4、雇主與雇員所致損害之間存在特定的因果關系。損害事實雖是雇員直接造成的,但雇主對雇員選任不當,疏于管理、監督等作為與不作為的行為,是損害事實得以發生的一個主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