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離職以后還需要上班嗎

導讀: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者提出離職申請后,勞動者在未正式離職之前,都需要工作的,如果用人單位招聘到繼任者的,應該做好工作交接后再離職。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五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雙方的義務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那么申請離職以后還需要上班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者提出離職申請后,勞動者在未正式離職之前,都需要工作的,如果用人單位招聘到繼任者的,應該做好工作交接后再離職。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五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雙方的義務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關于申請離職以后還需要上班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者提出離職申請后,勞動者在未正式離職之前,都需要工作的,如果用人單位招聘到繼任者的,應該做好工作交接后再離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雙方的義務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