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能作廢嗎

導讀: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一經送達,啟動相關流程,就不是企業隨便說撤銷就撤銷的了;當然,雙方都同意、愿意是另一回事。企業之所以喜歡在解除協議中寫上這一條,是希望通過這樣的條款減少潛在的勞動爭議,許多勞動者即使以后發現企業坑了自己,會以為簽了就只能自認倒霉了。法定的企業責任不會因為描述差異或雙方約定而有任何改變,因為法定的責任不能通過雙方約定免除。那么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能作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一經送達,啟動相關流程,就不是企業隨便說撤銷就撤銷的了;當然,雙方都同意、愿意是另一回事。企業之所以喜歡在解除協議中寫上這一條,是希望通過這樣的條款減少潛在的勞動爭議,許多勞動者即使以后發現企業坑了自己,會以為簽了就只能自認倒霉了。法定的企業責任不會因為描述差異或雙方約定而有任何改變,因為法定的責任不能通過雙方約定免除。關于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能作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一經送達,啟動相關流程,就不是企業隨便說撤銷就撤銷的了;當然,雙方都同意、愿意是另一回事。
1、該通知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簽了字即可認為是雙方同意協議解除了勞動合同,雖然用詞不規范,但在勞動仲裁等過程中,不會因為用詞不規范就被認定為不是協議解除勞動合同。
2、“雙方再無任何經濟糾紛。”并不表示員工放棄了訴權,如果事實是比如公司少繳了社保,這一條就是無效條款。即員工仍然可以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主張自己的權利,并不會因為雙方協議中有這樣一條而免除企業的法定責任。企業之所以喜歡在解除協議中寫上這一條,是希望通過這樣的條款減少潛在的勞動爭議,許多勞動者即使以后發現企業坑了自己,會以為簽了就只能自認倒霉了。至于文字表述,如上,怎么寫都不改變此條的法律效力。法定的企業責任不會因為描述差異或雙方約定而有任何改變,因為法定的責任不能通過雙方約定免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