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是如何規定的工時休假制度

導讀: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顯然,根據標準工時制的規定,工作時間比較固定,且延長工作時間有明確嚴格的限制條件。標準工時制度,也稱為標準工作制度,是由立法確定一晝夜中工作時間長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數,并要求各用人單位和一般職工普遍實行的基本工時制度。因此標準工時制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也是各國勞動立法中的重要內容。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我國目前實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那么勞動法是如何規定的工時休假制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顯然,根據標準工時制的規定,工作時間比較固定,且延長工作時間有明確嚴格的限制條件。標準工時制度,也稱為標準工作制度,是由立法確定一晝夜中工作時間長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數,并要求各用人單位和一般職工普遍實行的基本工時制度。因此標準工時制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也是各國勞動立法中的重要內容。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我國目前實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關于勞動法是如何規定的工時休假制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工時制度即工作時間制度,據現有情況,我國目前有三種工作時間制度,即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標準工時是我國運用最為廣泛的一種工時制度。
在標準工時制下,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長工時為8小時,周最長工時為40小時。
1、用人單位每周應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2、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一般每天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
3、特殊原因每天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每月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顯然,根據標準工時制的規定,工作時間比較固定,且延長工作時間有明確嚴格的限制條件。
標準工時制度,也稱為標準工作制度,是由立法確定一晝夜中工作時間長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數,并要求各用人單位和一般職工普遍實行的基本工時制度。標準工時制是標準和基礎,是其它特殊工時制度的計算依據和參照標準。因此標準工時制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也是各國勞動立法中的重要內容。
標準工時制中的標準并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社會的發展,標準也在不斷發展和提高。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我國目前實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