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帶薪年休假規定是怎樣的?

導讀:
中國勞動法對帶薪年休假作了原則性規定,但沒有規定帶薪年休假的休假時間及具體操作辦法,而是指定由國務院制定相應的具體辦法。休息權是中國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勞動者應當平等享有。但對于特殊的帶薪年修建則如下所講解:一、船員的休假《船員條例》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船員除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假期外,還享有在船舶上每工作2個月不少于5日的年休假。工傷職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的,不妨礙其享受帶薪年休假權利,用人單位不得以其停工留薪期超過帶薪年休假時間為由剝奪其法定權利。那么特殊的帶薪年休假規定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國勞動法對帶薪年休假作了原則性規定,但沒有規定帶薪年休假的休假時間及具體操作辦法,而是指定由國務院制定相應的具體辦法。休息權是中國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勞動者應當平等享有。但對于特殊的帶薪年修建則如下所講解:一、船員的休假《船員條例》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船員除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假期外,還享有在船舶上每工作2個月不少于5日的年休假。工傷職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的,不妨礙其享受帶薪年休假權利,用人單位不得以其停工留薪期超過帶薪年休假時間為由剝奪其法定權利。關于特殊的帶薪年休假規定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帶薪年休假簡稱年休假,是指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時間的帶薪年假。中國勞動法對帶薪年休假作了原則性規定,但沒有規定帶薪年休假的休假時間及具體操作辦法,而是指定由國務院制定相應的具體辦法。2007年12月7日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已經通過《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從此,職工帶薪年休假就有了法律保障。2008年9月18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布《帶薪年休假條例實施辦法》,對帶薪年休假更加明確的作出了規定。
休息權是中國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勞動者應當平等享有。為了平等保護各類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條例對各類用人單位實行廣覆蓋,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但對于特殊的帶薪年修建則如下所講解:
一、船員的休假
《船員條例》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船員除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假期外,還享有在船舶上每工作2個月不少于5日的年休假。船員在帶薪休假期間,船員所在的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其不低于在船工作期間平均工資的報酬。
二、軍人的休假
軍官服現役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20天;滿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30天;在常規動力艦艇、從事飛行工作的軍官不論服現役多久,都是每年休假30天。
另外未婚軍官每年可以探望父母一次,有30天的假期;已婚軍官不和父母住一起的,每兩年探望父母一次,每次20天。
還有,如果軍官是在西藏地區或者其他還把3000米以上地區服現役的,不滿20年每年休假60天,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70天,25年以上的每年休假80天。在海拔4500米以上的,每年的假期再增加10天。
并且軍人休假的實際不含往返的路途時間,不含國家法定節假日。
三、一些特殊情況沒有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 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 上的;
(六)被派遣職工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無工作期間由勞務派遣單位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的天數多于其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的。
四、這些特殊情況年假安排的注意事項
1、職工雖然依法應當享受寒暑假,但因單位原因導致其實際享受的寒暑假天數少于其當年度帶薪年休假天數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年休假天數。
2、工傷職工在發生工傷后依法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該期限根據工傷職工的傷情確定,一般各地都有相應的規定。工傷職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的,不妨礙其享受帶薪年休假權利,用人單位不得以其停工留薪期超過帶薪年休假時間為由剝奪其法定權利。
3、處于產假期間的女職工,其在享受產假待遇的同時,仍然有權享受帶薪年休假,不因其享受產假待遇而喪失。
4、職工享受了當年度帶薪年休假后又出現了不應當享受當年度帶薪年休假情形的,用人單位不得將其當年度享受帶薪年休假期間的工資扣除,而是應當從下一年度的帶薪年休假中扣除相應的時間。
(責編:小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