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再婚婚假放幾天

導讀:
北京再婚的婚假待遇再婚的男女,與初婚者同樣,在取得結婚證后,夫妻關系即成立,享有法律賦予初婚夫妻同樣的權利和承擔同樣的義務。”同時,勞資部門在答復中關于再婚請婚假扣發相應的待遇的說法也是違反規定的。”綜合婚假規定1、達到法定婚齡的員工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請法定婚假3天;2、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雙方均為初婚的屬于晚婚,晚婚婚假在法定婚假之外增加7天。北京市計劃生育條例第十四條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男年滿二十五周歲以上初婚為晚婚;已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后初育為晚育。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那么北京再婚婚假放幾天。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北京再婚的婚假待遇再婚的男女,與初婚者同樣,在取得結婚證后,夫妻關系即成立,享有法律賦予初婚夫妻同樣的權利和承擔同樣的義務。”同時,勞資部門在答復中關于再婚請婚假扣發相應的待遇的說法也是違反規定的。”綜合婚假規定1、達到法定婚齡的員工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請法定婚假3天;2、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雙方均為初婚的屬于晚婚,晚婚婚假在法定婚假之外增加7天。北京市計劃生育條例第十四條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男年滿二十五周歲以上初婚為晚婚;已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后初育為晚育。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關于北京再婚婚假放幾天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北京再婚的婚假待遇
再婚的男女,與初婚者同樣,在取得結婚證后,夫妻關系即成立,享有法律賦予初婚夫妻同樣的權利和承擔同樣的義務。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規定,職工享受婚假三天。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對再婚職工婚假問題的復函》(勞社部函[2000]84號)有這樣的答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國家有關職工婚喪假的規定精神,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
同時,勞資部門在答復中關于再婚請婚假扣發相應的待遇的說法也是違反規定的。勞動部《關于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第11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綜合婚假規定
1、達到法定婚齡的員工(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請法定婚假3天;
2、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雙方均為初婚的屬于晚婚,晚婚婚假在法定婚假之外增加7天。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享受晚婚假。
4、男女雙方不在同一地區(市)居住,本公司員工需赴對方居住地結婚的,按兩地距離給予路程假。
5、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6、婚假包括公休假。
7、婚假不可拆分。
8、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自理。
北京市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四條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男年滿二十五周歲以上初婚為晚婚;已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后初育為晚育。[page]
第二十九條機關、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工資的獎勵,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婚假小提示:
婚假的具體執行程序在法律中并沒有明確規定,各單位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但是不能任意剝奪員工的婚假。員工可以根據本單位的規定申請休婚假,一旦獲得批準,就成為員工的應得假期。如果員工因用人單位工作需要沒有休完婚假,建議用人單位給予補休,如果實在安排不了補休,可以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婚假雖然在法律上沒有規定時限,但一般來說都是在領結婚證之后一年內都可以申請休假,單位對此有一定的自由權,在公司的規章制度中予以解釋,但這個規章制度一定要以書面形式告知員工,并且假期的天數一定要給足,員工還可申請分幾次休婚假,同時還應明確領取結婚證是在入職的之后領取的才可享受休婚假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