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期間為何不能另謀職業?

導讀:
張師傅是一家面粉廠的電工,4個月前,在一次作業中從梯子上滑落,致使脊椎受傷。面粉廠得知張師傅在休病假期間“另謀職業”后,便通知他到指定醫院復查。復查結果為傷情基本痊愈。他以病假沒有休完為由拒絕,企業勞資人員嚴肅地通知他,休病假期間是不能“另謀職業”的,他如果不回廠上班就停發工資,并按曠工處理。從有關規定來看,休病假期間“另謀職業”也是被禁止的。”第3項規定:“傷病休假職工不得從事有收入的活動。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企業不得聘用傷病休假職工。對利用傷病假從事有收入活動的職工,要停止其傷病保險待遇,不予報銷醫療費,并限期返回單位復工。那么病假期間為何不能另謀職業?。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師傅是一家面粉廠的電工,4個月前,在一次作業中從梯子上滑落,致使脊椎受傷。面粉廠得知張師傅在休病假期間“另謀職業”后,便通知他到指定醫院復查。復查結果為傷情基本痊愈。他以病假沒有休完為由拒絕,企業勞資人員嚴肅地通知他,休病假期間是不能“另謀職業”的,他如果不回廠上班就停發工資,并按曠工處理。從有關規定來看,休病假期間“另謀職業”也是被禁止的。”第3項規定:“傷病休假職工不得從事有收入的活動。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企業不得聘用傷病休假職工。對利用傷病假從事有收入活動的職工,要停止其傷病保險待遇,不予報銷醫療費,并限期返回單位復工。關于病假期間為何不能另謀職業?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師傅是一家面粉廠的電工,4個月前,在一次作業中從梯子上滑落,致使脊椎受傷。企業按照醫院的診斷,同意他休假6個月,并按規定向他發放工資。經過幾個月的治療,他身體基本恢復,便悄悄地來到一家裝修公司從事電器安裝、電路改造等方面的工作,每天能賺50元。
面粉廠得知張師傅在休病假期間“另謀職業”后,便通知他到指定醫院復查。復查結果為傷情基本痊愈。該廠要求他立即回廠上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他以病假沒有休完為由拒絕,企業勞資人員嚴肅地通知他,休病假期間是不能“另謀職業”的,他如果不回廠上班就停發工資,并按曠工處理。
從常理上講,張師傅是因為有病不能從事工作才休假的,既然是休假,就要好好休息,加強治療,及時康復,爭取早日重返工作崗位。如果說,張師傅身體健康狀況已經基本恢復,能夠到外邊干活賺外快了,那么也就應該能夠回廠上班了。
從有關規定來看,休病假期間“另謀職業”也是被禁止的。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職工獲得勞動報酬是以為用人單位提供了勞動為條件的。1992年,勞動部、國務院經濟貿易辦公室、衛生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華全國總工會等五部委就已經下發《關于加強企業傷病長休職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勞險字[1992]14號)。其第2項規定:“傷病職工需要轉入長休的,根據企業醫療機構或指定醫院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由企業勞動鑒定委員會(小組)作出鑒定,經企業行政批準。要建立定期家訪制度,及時了解長休職工的傷、病、殘情況變化,及時通知已恢復勞動能力的職工按時復工;根據勞動能力恢復情況,安排一定的試工期或調換適當工作;要加強企業勞動紀律,對逾期不復工或不服從工作安排的,可停發傷病保險待遇,并按曠工處理。”第3項規定:“傷病休假職工不得從事有收入的活動。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企業不得聘用傷病休假職工。對利用傷病假從事有收入活動的職工,要停止其傷病保險待遇,不予報銷醫療費,并限期返回單位復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可按《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辭退違紀職工的規定處理。”
總而言之,在休病假期間“另謀職業”,既有悖常理,也與有關的規定相違背,是不允許的。
面粉廠要求張師傅放棄“另謀職業”,并立即回廠工作是符合有關規定的,是正確的,張師傅不應拒絕。既然張師傅身體已經基本康復,就要及時回廠工作,免得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