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出車禍多久算工傷

導讀: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6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本人承擔次要責任或者無責任屬于非本人責任,就能認定為工傷;如果自己承擔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則不能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3、交通事故傷害,既可以是職工駕駛或乘坐機動車發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職工因其他機動車事故造成的。如果上下班發生單車事故,也應該認定為交通事故。那么下班出車禍多久算工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6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本人承擔次要責任或者無責任屬于非本人責任,就能認定為工傷;如果自己承擔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則不能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3、交通事故傷害,既可以是職工駕駛或乘坐機動車發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職工因其他機動車事故造成的。如果上下班發生單車事故,也應該認定為交通事故。關于下班出車禍多久算工傷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6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本人承擔次要責任或者無責任屬于非本人責任,就能認定為工傷;如果自己承擔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則不能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工傷保險是通過社會統籌的辦法,集中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建立工傷保險基金,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或職業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勞動者及其實用性法定的醫療救治以及必要的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這種補償既包括醫療、康復所需費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費用。
交通事故可以認定工傷的有以下條件:
1、上下班途中,在正常上下班規定的時間和合理的路線發生的交通事故,也包括加班的上下班途中或單位同意請假提早下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
2、在交通事故中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或相關材料中責任劃分職工屬于無責任或次要責任方。
3、交通事故傷害,既可以是職工駕駛或乘坐機動車發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職工因其他機動車事故造成的。如果上下班發生單車事故,也應該認定為交通事故。
如果職工在交通事故中符合上述條件,所在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30天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的,員工或其直系家屬、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一年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