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裁決可被申請撤銷的情形有哪些?

導讀:
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勞動爭議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的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三)違反法定程序的;(四)裁決所依據的證據是偽造的;(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件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那么勞動爭議仲裁裁決可被申請撤銷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勞動爭議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的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三)違反法定程序的;(四)裁決所依據的證據是偽造的;(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件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關于勞動爭議仲裁裁決可被申請撤銷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勞動爭議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的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依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件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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