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想要退稅 先還個稅補貼

導讀:
“天下沒有這樣的好事”,南京市房管部門昨天專門出臺新規,要求買房人在辦理全額退稅時必須退還已經領取的個稅補貼,從而堵住這個有可能產生的“漏洞”。”在具體操作上,新規要求地稅部門嚴格“把關”,在辦理個稅退稅時,應結合房管局提供的領取個稅補貼的信息。相關人士表示,南京市去年底出臺的20條樓市新政的截止期為今年12月31日,目前還沒有醞釀新的調整方案,因此包括個稅補貼、契稅優惠等在內的各項政策均不會有變。那么買房想要退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天下沒有這樣的好事”,南京市房管部門昨天專門出臺新規,要求買房人在辦理全額退稅時必須退還已經領取的個稅補貼,從而堵住這個有可能產生的“漏洞”。”在具體操作上,新規要求地稅部門嚴格“把關”,在辦理個稅退稅時,應結合房管局提供的領取個稅補貼的信息。相關人士表示,南京市去年底出臺的20條樓市新政的截止期為今年12月31日,目前還沒有醞釀新的調整方案,因此包括個稅補貼、契稅優惠等在內的各項政策均不會有變。關于買房想要退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賣掉舊房先領取40%的個稅補貼,一年內再買新房又獲全額退稅,一進一出,白白賺了政府40%的個稅?“天下沒有這樣的好事”,南京市房管部門昨天專門出臺新規,要求買房人在辦理全額退稅時必須退還已經領取的個稅補貼,從而堵住這個有可能產生的“漏洞”。
其實,所謂的“漏洞”涉及到二手房買賣的兩項個稅政策:一是“個稅補貼”,在今年1月1日實施的南京20條樓市新政中規定,“對個人轉讓2年以上住房取得的所得,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返還40%”;二是“個稅退還”,這是國家的政策,具體為“個人出售惟一住房所繳個稅,1年內再次購買住房,將可以按售價比例退還或減免個稅(新購價大于或等于售出價,可全額退稅)”。
舉個例子,某市民今年1月份以50萬元的價格賣掉了家中惟一一套住房,因為購買日期為2005年,所以依據南京的地方政策,他在繳納總價1%即5000元的個人所得稅后,可以領到2000元(5000元×40%)的個稅補貼。上個月,該市民又花60萬元新買了一套住房,按照國家的個稅政策,他將可以全額領回自己已經繳納的5000元個稅。如此算來,該市民在個人所得稅上相當于賺了政府2000元,這可能嗎?
“這只是存在理論上的可能性,實際操作中還沒有人因此獲利。”南京市房管局相關人士肯定地告訴記者,今年以來,賣房后領取個稅補貼的市民有不少,但是其中再次買房、又辦理全額退稅的一位都沒有,所以“漏洞”還沒有被“有心人”抓住。“不過,既然理論上可能發生,我們就擬定了新規嚴加防范”,該人士表示,在這份由房管、財政、地稅三個部門聯合出臺的規定中,對“賣舊買新”中的個人所得稅減免政策做出了進一步明確,新規稱“對于已領取個人所得稅補貼的,賣房人再申請辦理個稅退還手續時,應先退回政府發放的個稅補貼。”在具體操作上,新規要求地稅部門嚴格“把關”,在辦理個稅退稅時,應結合房管局提供的領取個稅補貼的信息。
相關人士表示,南京市去年底出臺的20條樓市新政的截止期為今年12月31日,目前還沒有醞釀新的調整方案,因此包括個稅補貼、契稅優惠等在內的各項政策均不會有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