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歸責是怎么樣的?

導讀:
(一)交通事故等級劃分:1、輕微事故,造成輕傷1-3人或財產損失機動車損失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不足200元;(二)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按下列時限作出:1、輕微事故5日;2、一般事故15日;3、重、特大事故20日;(三)不服認定書的重新認定當事人對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任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級公安機關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撤消的決定。接道《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決定書》后,應當在5日內向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公布。關于交通事故的歸責是怎么樣的?交通事故責任的重新認定為最終決定。那么交通事故的歸責是怎么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等級劃分:1、輕微事故,造成輕傷1-3人或財產損失機動車損失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不足200元;(二)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按下列時限作出:1、輕微事故5日;2、一般事故15日;3、重、特大事故20日;(三)不服認定書的重新認定當事人對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任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級公安機關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撤消的決定。接道《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決定書》后,應當在5日內向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公布。交通事故責任的重新認定為最終決定。關于交通事故的歸責是怎么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等級劃分:
1、輕微事故,造成輕傷1-3人或財產損失機動車損失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不足200元;
(二)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按下列時限作出:
1、輕微事故5日;
2、一般事故15日;
3、重、特大事故20日;
(三)不服認定書的重新認定
當事人對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任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級公安機關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撤消的決定。接道《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決定書》后,應當在5日內向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公布。交通事故責任的重新認定為最終決定。
所以,以交通事故為例,一般的事故歸責都是要根據具體的情況,由有關部門來認定判斷,然后再談到歸責的問題,所以,如果你遇到類似的問題,先不著急,等待相關部門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然后再找律師協商解決,畢竟自己不是法律方面的專業人員,有了律師的幫助,能夠保證你在法律上獲得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