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遷有哪些程序 摘錄

導讀:
城市房屋拆遷的主要程序包括:1、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拆遷房屋的單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如雙方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如雙方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那么城市房屋拆遷有哪些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城市房屋拆遷的主要程序包括:1、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拆遷房屋的單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如雙方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如雙方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關于城市房屋拆遷有哪些程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城市房屋拆遷是指為了實施城市規劃、舊城區改造,運用國家強制力,組織在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實施房屋拆遷,并對原房屋權利人(包括房屋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出租人、承租人、轉租人等)給予補償、安置的活動。
城市房屋拆遷的主要程序包括:
1、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拆遷房屋的單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
2、發布拆遷公告。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發布拆遷公告,將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事項,向社會公布。
3、設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實施拆遷。由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如雙方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出的,由房屋所在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
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辦理證據公證。如雙方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應當嚴格地按照上述程序進行,前一程序未進行或者未達到規定要求的,不得進入后一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