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訂立時,當事人需要承擔的義務有哪些

導讀:
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相對方利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負有向對方說明的義務。如《合同法》第199條規定:"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如《合同法》第266條規定:"承攬人應當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留存復制品或者技術資料。《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買賣合同中,出賣人有哪些主要義務在我國的合同法有明確規定。那么合同訂立時,當事人需要承擔的義務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相對方利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負有向對方說明的義務。如《合同法》第199條規定:"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如《合同法》第266條規定:"承攬人應當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留存復制品或者技術資料。《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買賣合同中,出賣人有哪些主要義務在我國的合同法有明確規定。關于合同訂立時,當事人需要承擔的義務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相對方利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負有向對方說明的義務。如《合同法》第199條規定:"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2、保密義務又稱忠實義務,是指合同當事人負有將通過合同關系了解到的對方的秘密予以保密的義務。因為在合同訂立時,為了使對方了解和信任,一方往往要向對方透露自己的一些秘密,如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等。
如《合同法》第266條規定:"承攬人應當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留存復制品或者技術資料。"
3、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110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2、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第113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買賣合同中,出賣人有哪些主要義務在我國的合同法有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出賣人主要承擔以下義務:
1、交付標的物的義務。出賣人需要按照合同所約定的方式,在約定的時間、地點來實際交付標的物。
2、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
一般情況下,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該標的物的所有權即轉移。但有時根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特別約定,轉移標的物所有權還要經過批準、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出賣人還應當按照上述規定或者約定的內容,履行相關的義務。
3、擔保標的物權利瑕疵的義務,即出賣人需要對出賣的標的物承擔一定保證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