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約定金應該怎么約定

導讀:
合同中約定了解約定金的,當事人以承擔定金損失為代價要求解除合同的,對該合同不能強制實際履行。解約定金是以一方解除合同為適用條件。在認定定金的形式和類型時,尤其要注意解約定金的明示問題。但當事人設立解約定金必須在合同中做出明確約定,當事人對定金的性質約定不明的,則視為違約定金而非解約定金。如案例一中的定金未規定定金的性質,則應視為違約定金,乙方不得以放棄定金為由解除合同。而解約定金中,當事人在拋棄定金或雙倍返還定金后,合同予以解除,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隨之消滅。那么解約定金應該怎么約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中約定了解約定金的,當事人以承擔定金損失為代價要求解除合同的,對該合同不能強制實際履行。解約定金是以一方解除合同為適用條件。在認定定金的形式和類型時,尤其要注意解約定金的明示問題。但當事人設立解約定金必須在合同中做出明確約定,當事人對定金的性質約定不明的,則視為違約定金而非解約定金。如案例一中的定金未規定定金的性質,則應視為違約定金,乙方不得以放棄定金為由解除合同。而解約定金中,當事人在拋棄定金或雙倍返還定金后,合同予以解除,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隨之消滅。關于解約定金應該怎么約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中約定了解約定金的,當事人以承擔定金損失為代價要求解除合同的,對該合同不能強制實際履行。另一方當事人如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實際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駁回。正確的處理是,當事人以承擔定金損失為代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允許合同解除,并裁判當事人以承擔定金處罰代替履行合同。
解約定金和違約金不一樣,解約定金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以承受定金罰則作為保留合同解除權的代價的定金。解約定金是以一方解除合同為適用條件。設立解約定金必須在合同中作出明確規定,否則對合同規定的定金只能解釋為違約定金(一方當事人有利可圖時,就會以返還雙倍定金或放棄定金以解除合同,這有損誠實信用的原則)。在認定定金的形式和類型時,尤其要注意解約定金的明示問題。因為,雖然法國、日本等國將解約定金視為定金的基本性質,但是我國《擔保法》是以違約定金作為原則型定金的,如果當事人沒有對定金的性質和類型作出特別約定,應當認為當事人設定的是違約定金,因為當事人畢竟是希望通過設置定金制度來保障合同的順利履行,而不是希望通過支付一筆定金獲得解除合同的權利。
此外,由于定金是一種從合同,是非要式的要物合同,因此若沒有實際交付定金,則定金合同不成立。定金的支付時間因定金的不同性質和類型而不同,其中,立約、成約定金應當在主合同成立時或成立前交付;而違約定金和解約定金則既可以在主合同成立之前交付也可以在主合同成立這后至主合同履行之前交付。
(一)概念內涵不同。所謂違約定金是指在定金交付后,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主合同義務,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主合同義務,則要雙倍返還定金,違約定金是針對違約行為設定的,與違約金的功能具有相似性。解約定金是指給付定金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放棄定金而解除合同,而接受定金的一方也可以雙倍返還定金而解除合同。解約定金是當事人為了保留單方解除主合同的約定而支付的定金。
(二)設定方式不同。盡管違約定金和解約定金都必須采用書面方式約定。但當事人設立解約定金必須在合同中做出明確約定,當事人對定金的性質約定不明的,則視為違約定金而非解約定金。如案例一中的定金未規定定金的性質,則應視為違約定金,乙方不得以放棄定金為由解除合同。而案例二中的定金根據其約定則為解約定金,丁方可以通過放棄定金來解除合同。
(三)法律后果不同。在違約定金中,違約方在拋棄定金或雙倍返還定金后,守約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則違約方應該繼續履行。而解約定金中,當事人在拋棄定金或雙倍返還定金后,合同予以解除,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隨之消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