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違約金應該怎么樣約定?約定的方法有哪些

導讀:
在離婚協議中,雙方就財產分割、債權債務和子女撫養的問題會約定較多的內容。為了保證雙方如實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夫妻雙方往往還會在離婚協議中約定違約責任條款,最常見的方式就是約定違約金條款,通常違約金的數額還相當高。因此,受《合同法》調整的離婚協議當事人若不履行協議義務或履行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的,理應承擔《合同法》規定的違約責任,自然違約金條款也適用于離婚協議,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且一旦發生違約,單位必向李某索要違約金,劉某不能不履行義務而享有權利。那么離婚違約金應該怎么樣約定?約定的方法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離婚協議中,雙方就財產分割、債權債務和子女撫養的問題會約定較多的內容。為了保證雙方如實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夫妻雙方往往還會在離婚協議中約定違約責任條款,最常見的方式就是約定違約金條款,通常違約金的數額還相當高。因此,受《合同法》調整的離婚協議當事人若不履行協議義務或履行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的,理應承擔《合同法》規定的違約責任,自然違約金條款也適用于離婚協議,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且一旦發生違約,單位必向李某索要違約金,劉某不能不履行義務而享有權利。關于離婚違約金應該怎么樣約定?約定的方法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離婚協議中,雙方就財產分割、債權債務和子女撫養的問題會約定較多的內容。為了保證雙方如實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夫妻雙方往往還會在離婚協議中約定違約責任條款,最常見的方式就是約定違約金條款,通常違約金的數額還相當高。
當任何一方履行存在瑕疵或者不履行時,另一方除了要求繼續履行外,還同時主張高額的違約金。
有人會認為,婚姻案件是具有較強的人身依附性的糾紛,與《合同法》調整的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糾紛性質不完全相同。因此,將《合同法》中民事責任種類中的違約責任條款適用于婚姻案件中是不合適的。
但我個人認為,雖然夫妻關系較《合同法》調整的民事法律關系有一定區別,但離婚協議的性質在法律上應當被認定為合同的一種,是雙方經過合意所產生的,應當受《合同法》調整?!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對于協議離婚中糾紛的處理原則和處理方式以及對離婚協議性質的認定中也可以看得很明確。
因此,受《合同法》調整的離婚協議當事人若不履行協議義務或履行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的,理應承擔《合同法》規定的違約責任,自然違約金條款也適用于離婚協議,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至于違約金金額的問題,可以由雙方自由約定,但是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在司法程序中都面臨由人民法院調整的法律風險。
2002年李某的丈夫劉某從單位分得兩居室住房一套,建筑面積約80平方米,當時按房改政策以成本價購買了此住房。劉某在與單位簽訂購房合同時,單位統一要求購房職工在購房合同中寫明,購房人應當自購買住房后繼續為單位服務5年,服務滿5年的,發給產權證;服務不滿5年的,每差一年,須向單位支付總房價款20%的違約金。現李某因與劉某感情不合,正在辦理離婚手續,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李某與丈夫離婚,房產將如何分割。
第一種意見認為,此房現屬于單位所有,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理由是,劉某與單位簽訂了購房合同,購房后要繼續為單位服務,服務期滿才能發給產權證。劉某現在并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當然此房也無法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第二種意見認為,此房應屬于劉某獨自所有。理由是,劉某雖未取得產權證,但這并不能改變購房人擁有房屋產權的事實,就算劉某今后違約,只要支付了違約金,劉某可以不交回房產,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且一旦發生違約,單位必向李某索要違約金,劉某不能不履行義務而享有權利。
第三種意見認為,此房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由李某與劉某共同分割。理由是,此房是在李某與劉某的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由此產生的債權債務應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此房也應由雙方共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