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不同情形下拆遷房的分割方法

導讀:
1拆遷房屋為一方婚前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所得的財產如無特殊約定應屬一方婚前所有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他方無權再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所以拆遷補償款作為被拆遷房屋價值的體現應該歸享有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所有。4夫妻共有房屋拆遷補償分割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所有權的房屋不管登記在夫妻雙方誰的名下夫妻雙方都是該房屋的共有權人對該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權處分權。人民法院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則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那么離婚時不同情形下拆遷房的分割方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拆遷房屋為一方婚前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所得的財產如無特殊約定應屬一方婚前所有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他方無權再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所以拆遷補償款作為被拆遷房屋價值的體現應該歸享有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所有。4夫妻共有房屋拆遷補償分割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所有權的房屋不管登記在夫妻雙方誰的名下夫妻雙方都是該房屋的共有權人對該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權處分權。人民法院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則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關于離婚時不同情形下拆遷房的分割方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拆遷房屋為一方婚前所有
夫妻一方在婚前所得的財產如無特殊約定應屬一方婚前所有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他方無權再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所以拆遷補償款作為被拆遷房屋價值的體現應該歸享有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所有。
2婚前購買婚后房屋增值擴建部分的拆遷所得
實踐中存在這樣的情況一方在婚前購買該房屋時以較低價格購進而在婚后經過修繕使得房屋成新率提高使得房屋拆遷補償價值遠遠高于購房價格。這部分增值是一種婚姻存續期間的收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能歸婚前一方全部所有。
有些房屋是一方婚前所有但在婚姻存續期間經過了擴建房產證上建筑面積重新登記了增加額但產權人名稱沒有變更或者該房屋在一方婚前購置時就沒有辦理產權證以后雖然經過一次或幾次擴建仍未辦理產權證。依據司法解釋擴建部分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擴建部分的全部拆遷補償款亦應屬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平等處理。
3享有房屋所有權一方要給對方一定補償
以實物房屋進行拆遷補償的被拆遷人一方將得到補償房屋的實物分配而另一方有可能存在無房居住的窘況。對此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第14條規定“婚姻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后無房居住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據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過兩年。”無房一方租房居住經濟上確有困難的享有房屋產權的一方可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由此可以比照這一條款允許因房屋拆遷而無房居住的一方暫住在拆遷補償房屋內或一次性給予一方適當經濟幫助。
4夫妻共有房屋拆遷補償分割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所有權的房屋不管登記在夫妻雙方誰的名下夫妻雙方都是該房屋的共有權人對該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權處分權。如果房屋拆遷以貨幣形式進行補償對于補償款夫妻雙方各一半如雙方另有約定從其約定。如果拆遷補償系以分配實物房屋的形式進行的如回遷房屋或另行提供其他房屋。人民法院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則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給予一定的房屋補償款。在同等條件下適當照顧女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