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所涉及的彩禮和嫁妝的分割方法的思考

導讀:
彩禮與贈與區別彩禮又稱財禮聘禮聘財是在締結婚姻時男方家向女方家贈送的聘金禮金。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彩禮的含義有著嚴格的限制而并非任何的贈與都可稱之為彩禮。因此人民法院對于當事人訴請返還彩禮的條件應當首先根據雙方或收受錢款一方所在地的當地實際及個案情況確定是否存在必須給付彩禮方能締結婚姻關系的風俗習慣否則只能按照贈與進行處理。二婚前的彩禮是否能要回目前在農村結婚給彩禮現象比較普遍。在一些地方因送彩禮債臺高筑給生活不富裕的家庭帶來了極其嚴重的經濟負擔。您來信所述情況屬于第二種情形因此您可以在提起離婚訴訟的同時要求女方返還彩禮。那么離婚時所涉及的彩禮和嫁妝的分割方法的思考。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彩禮與贈與區別彩禮又稱財禮聘禮聘財是在締結婚姻時男方家向女方家贈送的聘金禮金。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彩禮的含義有著嚴格的限制而并非任何的贈與都可稱之為彩禮。因此人民法院對于當事人訴請返還彩禮的條件應當首先根據雙方或收受錢款一方所在地的當地實際及個案情況確定是否存在必須給付彩禮方能締結婚姻關系的風俗習慣否則只能按照贈與進行處理。二婚前的彩禮是否能要回目前在農村結婚給彩禮現象比較普遍。在一些地方因送彩禮債臺高筑給生活不富裕的家庭帶來了極其嚴重的經濟負擔。您來信所述情況屬于第二種情形因此您可以在提起離婚訴訟的同時要求女方返還彩禮。關于離婚時所涉及的彩禮和嫁妝的分割方法的思考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婚前的饋贈和彩禮的區別
結婚彩禮與贈與有何區別彩禮與贈與區別彩禮又稱財禮聘禮聘財是在締結婚姻時男方家向女方家贈送的聘金禮金。在日常生活中人們有時會把彩禮與婚前贈與混淆起來但是兩者之間有這很大的卻別。彩禮與贈與區別彩禮又稱財禮聘禮聘財是在締結婚姻時男方家向女方家贈送的聘金禮金。在日常生活中人們有時會把彩禮與婚前贈與混淆起來但是兩者之間有這很大的卻別。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彩禮的含義有著嚴格的限制而并非任何的贈與都可稱之為彩禮。根據上海高院關于適用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若干問題的解答(二)中對彩禮的規定“彩禮”具有嚴格的針對性必須是基于當地的風俗習慣為了最終締結婚姻關系不得已而為給付的其具有明顯的風俗性。因此人民法院對于當事人訴請返還彩禮的條件應當首先根據雙方或收受錢款一方所在地的當地實際及個案情況確定是否存在必須給付彩禮方能締結婚姻關系的風俗習慣否則只能按照贈與進行處理。
根據上述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區分彩禮與贈與必須明確以下幾點
1贈與對方財產性利益時是否基于當地的風俗。
2是否是以締結婚姻關系為目的
3財產性利益是否為不得已而給付的
而婚前贈與可以分為婚前附屬條件的贈與和婚前不附條件的贈與?;榍案綏l件的贈與是指以締結婚姻目的為前提條件而向對方贈與在這種情況下一旦婚姻關系無法締結即使贈與的財產性利益已經交付給對方贈與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還。但婚前不附條件的贈與恰恰相反一旦財產性權益已經交付便不能要求返還。
二婚前的彩禮是否能要回
目前在農村結婚給彩禮現象比較普遍。在一些地方因送彩禮債臺高筑給生活不富裕的家庭帶來了極其嚴重的經濟負擔。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0條中明確規定了以下三種情形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第一種情形是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第二種情形是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第三種情形是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第二和第三種情形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您來信所述情況屬于第二種情形因此您可以在提起離婚訴訟的同時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三離婚時嫁妝分割的方法
嫁妝是指在結婚時女方父母出于對女兒的疼愛陪送的房子首飾家電汽車等財物。解決離婚嫁妝能否要回首先需要確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間哪些財產屬于女方的嫁妝。因此在離婚嫁妝如何處理的問題上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1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精神及原則結婚登記前陪送的嫁妝應當認定為是女方父母對女方個人的贈與屬于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根據法律規定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能進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妝離婚時可以要回。
2結婚登記后陪送的嫁妝一般應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因此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陪送的嫁妝就屬于父母對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妝時明確表示是贈與女兒一方陪送的嫁妝就如前所述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共同分割。
3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婚后由父母一方出資為女兒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女兒的名下視為對自己女兒的贈與則該陪送的房產為女方的個人財產離婚分割時不參與共同財產的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