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誤解的詳細解說

導讀:
今天發了快車編輯帶領大家來好好認識重大誤解這個法律概念和定性.合同法中重大誤解的思考《合同法》規定了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但沒有設定相關的具體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4條規定,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何為重大誤解,如何認定重大誤解,在我國合同法理論研究和司法實踐中還是一個尚未取得統一認識的問題。相互誤解,按照我國《合同法》的精神,應當按未成立處理。那么重大誤解的詳細解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今天發了快車編輯帶領大家來好好認識重大誤解這個法律概念和定性.合同法中重大誤解的思考《合同法》規定了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但沒有設定相關的具體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4條規定,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何為重大誤解,如何認定重大誤解,在我國合同法理論研究和司法實踐中還是一個尚未取得統一認識的問題。相互誤解,按照我國《合同法》的精神,應當按未成立處理。關于重大誤解的詳細解說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發生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后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較大損失的行為。重大誤解是合同可撤銷行為的一種。今天發了快車編輯帶領大家來好好認識重大誤解這個法律概念和定性.
合同法中重大誤解的思考
《合同法》規定了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但沒有設定相關的具體規則。如何認定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是當前理論和實踐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筆者主張將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與未成立的合同相區分,將重誤解的救濟規則與合同解釋的規則相區分;并對構成重大誤解的條件、誤解的內容、重大誤解的可寬宥性、放棄撤銷權的行為等問題闡釋了自己的觀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54條規定,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至于如何認定可撤銷的合同,《合同法》并未做出規定。何為重大誤解,如何認定重大誤解,在我國合同法理論研究和司法實踐中還是一個尚未取得統一認識的問題。筆者試就此做如下探討。
一、重大誤解與合同未成立
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其效力處于可動搖的狀態,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關予以撤銷或變更。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應當是已成立的合同,或已成立并發生效力的合同。如果根本沒有成立,當事人沒有形成合意,則撤銷或變更就成了無的之矢。合同未成立,由此產生的債權債務糾紛(如要求賠償信賴利益)適用普通訴訟時效(2年)的規定,而請求撤銷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則適用除斥期間(1年)的規定。未成立的合同,雖有締約行為或合同形式,但當事人并沒有達成合意。合同未成立的原因之一是由于當事人的誤解。由于重大誤解是一個特定的概念,故導致合同未成立的誤解不宜稱為重大誤解。導致合同不成立的誤解主要有以下幾項:
(1)對合同性質的認識錯誤,此種錯誤多為單方誤解。未成立,是指當事人沒有形成合意,對合同性質的誤解時,如果是一種事實上的錯誤,則使設定的權利義務與合同意圖或合同目的明顯不一致。如果對合同性質理解錯誤,并不危及合同意圖或合同目的的實現,則合同仍可成立。如雙方由于缺少法律知識,將定作合同誤解為買賣合同,這種誤解,一般是共同誤解。這種誤解既不能認定為導致合同撤銷的重大誤解,也不能認定合同未成立。因為,這種誤解通常只是對合同的名義理解錯誤,對當事人合同目的的實現,并沒有什么實質性的影響。
(2)對合同標的同一性的認識錯誤。當事人雙方對合同標的同一性認識錯誤,其結果是合同不能成立。相互誤解,按照我國《合同法》的精神,應當按未成立處理。對合同標的同一性的認識錯誤,不能等同于對合同標的質量、特征的認識錯誤... [點擊全文閱讀]
重大誤解的立法歷程
一、重大誤解的一般考察
重大誤解作為一種法律制度,最早是誰提出來的尚不明確,而這個本身也不在重要了,重要的是重要誤解在今天的法制社會中能否發揮的價值。雖然重要誤解尚無一個被公眾所承認的定義,但這也不妨礙我們對重大誤解的發展透視,揭開重要誤解的面紗,以此加深對重要誤解的理解以及予發法律保護的必要性。
誤解意識可謂由來已久,誤解按一般有理解為錯誤的理解或失誤,重要誤解呢?是不是又是重大的錯誤理解呢?顯然這種理解有點牽強附會,法律的本質是國家意志的體現,具有強制性,所以要把重大誤解制度上升到一個法律的高度,以法律的價值觀來認識她、考察她分析她,從而給予一個法律上的定義,并以此來平衡人們在經濟交往中所產生和矛盾,真正做到“立有所用,用有所獲”的目的。[page]
在我國,關于重大誤解的立法,最早出現在八六年的《民法通則》第五十條中:“行為人對行為的內容在重大誤解的,一方有權主張變更或撤銷合同”,而后八八年《民法通則意見》... [點擊全文閱讀]
案例解析之重大誤解古劍買賣
案例: 文物鑒定泰斗的新發現挑戰“天下第一劍”霸主地位
第二把越王勾踐劍出世了!?消息一經傳出,頓時掀起軒然大波:這把越王勾踐劍是真是假?文物鑒定界的觀點針鋒相對。
“第二把勾踐劍,絕對是真的!”
文物泰斗一語驚人
今年4月初的一天,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中國著名文物鑒定專家史xx先生及兒子和往常一樣,來到北京大鐘寺文物市場淘寶。
當父子二人來到一個地攤上時,史xx發現一把青銅劍頗為“眼熟”,他停下腳步,蹲下身子將劍輕輕托起,頓感異常沉重。史老細細打量起來:劍長50多厘米,劍身布滿菱形暗紋,并有一些綠色的銹跡,兩行8個錯金文字清晰可見:越王勾踐自作用劍。
史老暗吃一驚,文字是春秋戰國時期吳、越的鳥篆體... [點擊全文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