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述合同履行原則是怎樣

導讀:
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相互配合協作,以利合同更好地履行。《合同法》規定,當事人應當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義務。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第二階段為解除合同。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計算。在買賣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實際上就是出賣人交付標的物、買受方支付貨款的時間。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那么請述合同履行原則是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相互配合協作,以利合同更好地履行。《合同法》規定,當事人應當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義務。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第二階段為解除合同。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計算。在買賣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實際上就是出賣人交付標的物、買受方支付貨款的時間。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關于請述合同履行原則是怎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誠實信用的原則。當事人履行合同要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要守信用、講實話、辦實事,要有善意。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相互配合協作,以利合同更好地履行。《合同法》規定,當事人應當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義務。這就要求當事人要根據不同合同的不同情況,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履行自己的義務。
3、公平合理的原則。在訂立合同時,由于當事人的疏忽,有的問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應以公平合理的原則,采取補救措施、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條款加以解決;若當事人協商不成,就應按照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如果不能確定,就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來確定。
1、同時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辯權。不安抗辯權的行使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中止履行。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經營狀部分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用;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階段為解除合同。當事人依照上述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協商訂立合同過程中約定的,是用來界定合同當事人是否按時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客觀標準,是雙方履行合同的時間界限,該界限經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生效,受法律保護,違反該約定,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計算。在買賣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實際上就是出賣人交付標的物、買受方支付貨款的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6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