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土地權屬登記

導讀:
土地登記分兩類:(一)初始土地登記,是一種基礎性登記,是普遍的土地權屬登記。申請的程序:1、土地登記申請。申請人持證明申請人身份的合法證件到土地登記機關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提交權屬來源及證明材料,主要有:政府及有關部門批準下發的用地文件、圖件及其他資料;法院判決書、房產的贈與、繼承、分割等有效證明;土地登記人員收取上述材料后,開具《土地登記收件單》。包括權屬調查和地籍測量兩部分。那么如何辦理土地權屬登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土地登記分兩類:(一)初始土地登記,是一種基礎性登記,是普遍的土地權屬登記。申請的程序:1、土地登記申請。申請人持證明申請人身份的合法證件到土地登記機關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提交權屬來源及證明材料,主要有:政府及有關部門批準下發的用地文件、圖件及其他資料;法院判決書、房產的贈與、繼承、分割等有效證明;土地登記人員收取上述材料后,開具《土地登記收件單》。包括權屬調查和地籍測量兩部分。關于如何辦理土地權屬登記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土地登記是國家依照法律程序將土地的權屬關系、座落、面積、用途、等級、價格等在專門簿冊上進行的一項重要的土地行政管理工作與制度。
土地登記分兩類:
(一)初始土地登記,是一種基礎性登記,是普遍的土地權屬登記。
(二)變更土地登記,也叫日常土地登記或經常性土地登記,它是在初始登記基礎上,根據土地使用者、所有者的土地權屬及主要用途變更的情況,隨時辦理的登記。
土地證書的作用:
土地證書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有權)的法律憑證,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必要證件。
申辦要件:
土地登記申請書、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個人身份證明、土地權屬來源證明、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等有關證明文件。
土地權屬登記的辦理程序:
申請—受理—地籍調查—審核與公告—注冊登記—核發(或變更)土地證書
申報材料:
以下材料未注明的,均需原件1份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用地批準手續;
(3)出讓合同;
(4)出讓金繳付憑證;
(5)契稅繳付憑證;
(6)耕地占用稅;
(7)土地成交確認書;
(8)印花稅票;
(9)地價評估報告;
(10)法人證明、委托書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11)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申請的程序:
1、土地登記申請。申請人持證明申請人身份的合法證件(委托代理申請的,持代理授權書)到土地登記機關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提交權屬來源及證明材料,主要有:政府及有關部門批準下發的用地文件、圖件及其他資料;法院判決書、房產的贈與、繼承、分割等有效證明;土地登記人員收取上述材料后,開具《土地登記收件單》。
2、地籍調查。包括權屬調查和地籍測量兩部分。
權屬調查包括核實土地權屬來源,認定土地權屬界線、設立權屬界讓等內容。認定權屬界線時,被調查宗地權利人的法定代表人與相鄰宗地權屬人的法定代表應共同到現場指界,并在調查表上簽字、蓋章。[page]
地籍測量分兩步完成。第一步地籍平面控制測量;第二步地籍勘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