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結婚登記怎么辦理

導讀:
復婚屬于結婚的一種。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五十條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結婚登記怎么辦理
1、民政局婚姻登記,可以先通過預約辦理結婚登記“全市通辦”業務,預約后當事人應當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和現役軍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出具同意結婚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離過婚的申請再婚時,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應持離婚證件。復婚屬于結婚的一種。之后的戶口遷移需要確定遷移到男方還是女方,再到當地派出所辦理。
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二、婚姻登記必須婚檢嗎
1、男女兩人辦理結婚登記后,不是必須進行婚檢,因為結婚登記只需出具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2、是否婚檢由男女雙方自主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