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贈送給未成年子女的法律風險

導讀:
當錢先生到房管部門咨詢,卻碰了壁,工作人員告知:擅自處理未成年子女房產的行為違反法律規定,房管局不予辦理。房產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法律風險:1、增加買房時的經濟負擔。父母處分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必須是基于子女利益。也就是說,將房產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產將不能抵押貸款,必須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這將導致夫妻在離婚時為了房屋而不是真正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去爭奪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如果未成年子女成年后不盡贍養義務,父母也無權要求收回房產。那么房產贈送給未成年子女的法律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錢先生到房管部門咨詢,卻碰了壁,工作人員告知:擅自處理未成年子女房產的行為違反法律規定,房管局不予辦理。房產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法律風險:1、增加買房時的經濟負擔。父母處分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必須是基于子女利益。也就是說,將房產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產將不能抵押貸款,必須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這將導致夫妻在離婚時為了房屋而不是真正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去爭奪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如果未成年子女成年后不盡贍養義務,父母也無權要求收回房產。關于房產贈送給未成年子女的法律風險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房產登記在孩子名下,父母無權隨意處置
父母或因夫妻感情問題,或為孩子將來著想,或擔心將來征收遺產稅,登記在孩子名下的購房行為屢見不鮮。不少父母認為,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孩子的財產也是自己的,如果父母有需要,當然可以自行處置,但實際上并非如此。
2008年10月,錢先生夫婦出資80萬元買了一套房子,產權登記在只有5歲的女兒名下。2009年5月,雙方因感情不和離婚,孩子由錢先生撫養。錢先生感覺國家的房地產調控政策越來越嚴厲,準備賣掉該房屋后投資黃金。當錢先生到房管部門咨詢,卻碰了壁,工作人員告知:擅自處理未成年子女房產的行為違反法律規定,房管局不予辦理。
我國《民法通則》明確規定,除為了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那么應如何證明“為了孩子利益”?目前濟南市房管部門要求采取由父母雙方共同到場,以聲明保證的方式說明是為孩子的利益處理該房產。在其他一些地區可能會要求由街道、居委會等出具相關證明材料,也可以采取公證的辦法,證明確實是為孩子的利益處理財產。同理,在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作抵押貸款時,銀行會要求孩子的父母出具證明,證明是為了孩子的利益而辦理。
房產登記在孩子名下多半是出于對孩子的愛,但這種愛可能會帶來麻煩,例如孩子太早擁有房產會造成依賴心理,還會造成夫妻離婚時財產分割遭遇困境等等。從父母角度來說,萬一孩子不孝順,成年后不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要想收回房屋的話,是很難得到法律支持的。
房產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法律風險:
1、增加買房時的經濟負擔。
父母處分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必須是基于子女利益。如果明顯不利于子女財產利益,這樣的行為將違法。例如,貸款買房,父母與子女共有。但用子女名下的房產份額與銀行簽訂借款抵押擔保合同,此行為對子女財產的處分顯然不利于子女財產利益,不知不覺中觸犯了法律。也就是說,將房產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產將不能抵押貸款,必須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2、加劇父母離婚時的糾紛。
如果房產被登記到未成年子女名下,那么離婚時誰取得孩子的撫養權,誰就可以實際占有并使用該房產。這將導致夫妻在離婚時為了房屋而不是真正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去爭奪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page][page]
3、父母無法收回房屋。
如果未成年子女成年后不盡贍養義務,父母也無權要求收回房產。
4、無法自由處分該房產。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也就是說,父母處分未成年子女的房產的前提必須是基于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比如說為了未成年子女治病、出國留學等。否則,不得隨意處分登記到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
5、無法起到規避稅收的作用。
我國直系親屬之間房產的贈與(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免稅,非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包括遺贈)照章納稅,因此,父母為未成年子女購房,并不能起到避稅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