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女子欲'掃父出門'賣父親贈與的房產未果

導讀:
父母離婚時將房產贈與女兒,并約定父親享有居住權。豈料過戶才半年,女兒卻將房子賣給母親的一名同事,被逼騰房的青山男子王zz將女兒和購房者告上法庭。2008年初,一名叫周x的男子聲稱自己是房主,逼王zz退房。王zz發現,當年1月28日,女兒與前妻將訴爭房屋賣給周x。王zz認為,母女二人的行為,侵害了他合法享有的居住權。王zz將他所購買的房屋占為己有,導致他在外租房居住,故請求法院駁回王zz起訴,并賠償其損失。法院判決,王x與周x簽訂的該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王x、周x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市中院,而后判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那么武漢女子欲'掃父出門'賣父親贈與的房產未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父母離婚時將房產贈與女兒,并約定父親享有居住權。豈料過戶才半年,女兒卻將房子賣給母親的一名同事,被逼騰房的青山男子王zz將女兒和購房者告上法庭。2008年初,一名叫周x的男子聲稱自己是房主,逼王zz退房。王zz發現,當年1月28日,女兒與前妻將訴爭房屋賣給周x。王zz認為,母女二人的行為,侵害了他合法享有的居住權。王zz將他所購買的房屋占為己有,導致他在外租房居住,故請求法院駁回王zz起訴,并賠償其損失。法院判決,王x與周x簽訂的該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王x、周x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市中院,而后判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關于武漢女子欲'掃父出門'賣父親贈與的房產未果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父母離婚時將房產贈與女兒,并約定父親享有居住權。豈料過戶才半年,女兒卻將房子賣給母親的一名同事,被逼騰房的青山男子王zz將女兒和購房者告上法庭。歷經兩年訴訟,法院近日作出判決:該份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2006年,50歲的王zz同妻子吳xx離婚,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中約定,他們婚內居住的位于青山區新溝橋街一處房產歸女兒王x所有。第二年,經青山區法院調解確認:上述房屋歸王x所有;王zz協助辦理過戶;王zz享有該房屋的居住權直到自愿搬出為止。
2008年初,一名叫周x的男子聲稱自己是房主,逼王zz退房。王zz發現,當年1月28日,女兒與前妻將訴爭房屋賣給周x。王zz認為,母女二人的行為,侵害了他合法享有的居住權。同時,王zz還發現周x和吳xx是同事,且購房前也未實地查看過房屋,因而認定他們是惡意串通買賣房屋。
王zz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該份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并索討自己的居住權。
周x辯稱,他通過合法途徑購買訴爭房屋的行為,合理合法。王zz將他所購買的房屋占為己有,導致他在外租房居住,故請求法院駁回王zz起訴,并賠償其損失。
法院判決,王x與周x簽訂的該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王x、周x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市中院,而后判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法官說法】
青山法院法官審理認為,王x、吳xx明知王zz享有訴爭房屋的居住權,王x受贈房屋附有允許王zz長期居住的義務,在未征得父親同意下,將房屋賣給周x,這一買賣行為不僅侵害了王zz的居住權,而且違反了贈與合同中的附屬條款。
周x與參與賣房的吳xx原是同事,其購房時不問是否存在其他權屬爭議,不實地查看房屋,一日之內就完成價值巨大的買賣活動簽約、付款、辦證等程序,有違常情,存在惡意串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