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放棄繼承權算是贈與嗎

導讀:
一些人擁有父親或是母親房產的繼承權,卻不想要它,而是主動放棄了房產的繼承權。在繼承者放棄了房產繼承權之后,這套房產就會轉到其它繼承者那里。那么,房產放棄繼承權算是贈與嗎?大律網小編做了有關介紹,您可以看一看。
房產放棄繼承權算是贈與嗎
不是。
放棄繼承并不是視為對他人的贈與,要么先繼承,再贈與;或者就不繼承也不贈與;而不能是同時不繼承,又贈與。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的接受和放棄】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贈與不需提供放棄繼承權證明
贈與不需提供放棄繼承權證明,因為在這種狀況之下贈與的話,是雙方當事人所進行的一種法律的行為,不需要提供一定的放棄繼承權的證明,如果說是對于他人的財產進行繼承的話,不愿意那么此時需要提供這樣的材料。繼承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房產繼承有兩種形式,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即法律規定的遺產繼承人,遺囑繼承必須是遺產人死前曾做過公證的遺囑才有法律效力;
2、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于個人所有的財產;
3、因遺產是所有繼承人的共同財產,房產的分割協議,需要每個繼承人同意并簽字方可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