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我的房子還能要回去?

導讀:
那么贈與我的房子還能要回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關于贈與我的房子還能要回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送我的房子還能要回去?
市民馬女士問:我與前男友經人介紹認識并同居,同居期間,他將自己名下的一套三居室房子讓我居住,并寫了“今將我的位于某處的房子送給馬某”的字據。半年后,他突然提出讓我還房,這套房子該不該還?
答:從情理上說,馬女士的想法有一定的道理。但相關法律有特別的規定。《合同法》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消贈與,除非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因此馬女士的前男友在沒有辦理房產過戶前,可以申請撤消贈與,要回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