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人最佳處理原則的具體規定是什么

導讀:
開第四百二十一條 行紀人與第三人的關系車撞人最佳處理原則:1、報警,由交警隊現場進行勘察測量,如果傷者受傷嚴重,同時打120電話。一般傷人嚴重的話,交警隊調解很難成功,這時候需要由受傷的起訴肇事者和保險公司,由法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那么開車撞人最佳處理原則的具體規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開第四百二十一條 行紀人與第三人的關系車撞人最佳處理原則:
1、報警,由交警隊現場進行勘察測量,如果傷者受傷嚴重,同時打120電話。
2、打保險公司電話報案。
3、等交警出具交通第一百四十六條 買受人不履行接收標的物義務的風險承擔事故責任認定書,出具后可以取回自己的車輛和駕照。
4、等傷者出院后,雙方到交警隊的調解室進行賠償的調解,同標的物在交付之前產生的孳息,歸出賣人所有,交付之后產生的孳息,歸買受人所有。時也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 要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依照下列規定到達: (一)要約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即時作出承諾,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要讓自己保險公司的人在場,以確定哪些費用可以由保險保險,哪些費用需要提供發票之類的證據。
5、根據第三百八十八條 檢查權確定的賠償金額,在對方交給自己相關資料后,先把錢墊付給對方,讓后拿資料去保險公司進行報銷。一般傷人嚴重的話,交警隊調解很難成功,這時候需要由受傷的起訴肇事者和保險公司,由法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院進行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