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人最佳處理原則

導讀:
開車撞人最佳處理原則1、先搶救傷者。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xiàn)場的,應當標明位置。經調解達成協(xié)議的,公安機關應制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后即行生效。那么開車撞人最佳處理原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開車撞人最佳處理原則
1、先搶救傷者。如事故中有人受傷,應設法送醫(yī)院搶救治療,除輕傷本人拒絕去醫(yī)院診斷外,一般可以攔搭過往車輛或通知急救部門、醫(yī)院派救護車前來搶救。
2、至于事故的責任認定就有交通部門來具體處理。如果不服該責任認定,可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
3、屬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級交通管理部門或有關部門報告。
4、并迅速報告執(zhí)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xiàn)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5、開車撞人對方愿意私了車輛定會被扣留相應轄區(qū)交警停車場時定要明確表示認識停車場或者明確表示愿意自己開車前往樣節(jié)約下200元拖車費車子好超過當天晚上12點送相應停車場再節(jié)約30元因兩費用保險公司沒有報銷。
6、看病定要全程陪同防止與認識醫(yī)生串通樣對利。
7、責任認定時候車購買全額保險建議和交警說判我全責吧因樣保險公司全額對賠償說和對方7:3責任認對方會給30%費用給會了30%打官司會自己認了全責來好。
8、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的,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guī)定的期限內只調解兩次。經調解達成協(xié)議的,公安機關應制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后即行生效。調解期滿后未達成協(xié)議的,公安機關應制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