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履行有哪些違約責任

導讀:
不能履行,又叫給付不能,是指債務人在客觀上已經沒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債務的履行。前者是合同無效的原因,后者是違約的類型,分別債務人是否具有免責事由,或依風險負擔規則處理,或依違約責任規則處理。全部不能履行如屬嗣后不能履行,可構成違約責任的要件。如訂立之后,履行之前,標的物被禁止流通,這屬于法律不能,違約人可以免責。如果承攬人轉產,以至不能交付工作成果,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當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的,那么其是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此時,如果雙方對違約責任有所約定的話,則按照約定進行處理,否則的話就按照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那么合同未履行有哪些違約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能履行,又叫給付不能,是指債務人在客觀上已經沒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債務的履行。前者是合同無效的原因,后者是違約的類型,分別債務人是否具有免責事由,或依風險負擔規則處理,或依違約責任規則處理。全部不能履行如屬嗣后不能履行,可構成違約責任的要件。如訂立之后,履行之前,標的物被禁止流通,這屬于法律不能,違約人可以免責。如果承攬人轉產,以至不能交付工作成果,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當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的,那么其是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此時,如果雙方對違約責任有所約定的話,則按照約定進行處理,否則的話就按照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關于合同未履行有哪些違約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未履行有哪些違約責任?不能履行,又叫給付不能,是指債務人在客觀上已經沒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債務的履行。不能履行有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之分,通常系以合同訂立時為標準。前者是合同無效的原因,后者是違約的類型,分別債務人是否具有免責事由,或依風險負擔規則處理,或依違約責任規則處理。
不能履行又可以分為全部不能履行與部分不能履行。全部不能履行如屬嗣后不能履行,可構成違約責任的要件。部分不能履行如屬嗣后不能履行時,自然屬于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如屬自始不能履行,仍可能產生違約責任,即在能履行部分而不為履行時,構成違約責任。
不能履行還可以分成事實上的不能履行與法律上的不能履行。前者是指基于自然法則而構成的不能履行。特定物滅失造成的不能履行,屬于此類。后者是指基于法律的規定而構成的不能履行。出賣禁止流通物為其典型。如訂立之后,履行之前,標的物被禁止流通,這屬于法律不能,違約人可以免責。再如訂立合同之后,特定標的物意外滅失,出賣人無法交付,這屬于事實不能。嗣后履行事實不能是否構成違約責任,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標的物是因不可抗力滅失,出賣人免責。如果承攬人轉產,以至不能交付工作成果,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當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的,那么其是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此時,如果雙方對違約責任有所約定的話,則按照約定進行處理,否則的話就按照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原標題:合同未履行的違約責任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