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訂立后明顯的錯誤怎么處理

導讀:
可變更合同在我國現行《民法典》里稱為可變更、可撤銷合同。此外,根據《民法典》規定,協議變更合同還應特別注意把握如下幾點:當事人對合同變更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例如,《民法典》規定,暫時無力償還的債務,可以由法院裁決分期償還。根據《民法典》規定,對于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和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損害另一方利益的合同,當事人一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機關提出變更的請求,由法院或仲裁機關依法作出變更的裁決。那么合同訂立后明顯的錯誤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可變更合同在我國現行《民法典》里稱為可變更、可撤銷合同。此外,根據《民法典》規定,協議變更合同還應特別注意把握如下幾點:當事人對合同變更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例如,《民法典》規定,暫時無力償還的債務,可以由法院裁決分期償還。根據《民法典》規定,對于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和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損害另一方利益的合同,當事人一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機關提出變更的請求,由法院或仲裁機關依法作出變更的裁決。關于合同訂立后明顯的錯誤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合同條款并非雙方的合意,可以協商要求變更;一方也可以重大誤解為由,要求撤銷合同。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合意的意思表述,如果在合同內容中出現錯誤,應該積極跟合同另一方溝通協調,重新達成合意內容,對錯誤的地方進行補正,簽字蓋章確認。如果不能協商處理,建議盡快訴訟解決,這樣可以規避將來給自己一方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勺兏贤谖覈F行《民法典》里稱為可變更、可撤銷合同??勺兏掠捎幸韵拢?①欺詐。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②脅迫。 ③乘人之危; ④重大誤解。對合同性質的誤解;對合同當事人的誤解;對合同標的的誤解。 ⑤顯失公平。 法律規定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以這種方式變更合同實質上就是成立新合同以取代舊合同,故而合意變更合同的程序,應該遵循合同訂立時的要約承諾規則,而且變更后的合同內容欲發生法律效力,也應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此外,根據《民法典》規定,協議變更合同還應特別注意把握如下幾點:
(1)當事人對合同變更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換言之,如果就變更合同的意思表示沒有達成一致,則原合同繼續有效,當事人仍應按原協議執行。
(2)當事人就變更合同內容協商一致后,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必須依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才能發生變更的效力。
2、法院或仲裁機關的裁決。通過這種方式變更合同具體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因情勢變更的出現,當事人一方可提出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的變更要求,但他并不享有單方變更合同的權利。因為情勢變更的情況比較復雜,對合同履行的影響可能是全部的或永久的,也可能是局部的或暫時的,為避免出現債務人以此為借口逃避合同拘束的情況,應由法院或仲裁機關從維護雙方當事人利益的角度出發,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并結合情勢變更對合同履行影響的程度,作出相應的變更裁決。
(2)因可歸責于債務人的事由而致原合同沒有履行,可以適用裁決的方式予以變更。例如,《民法典》規定,暫時無力償還的債務,可以由法院裁決分期償還。
(3)因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的合同,可裁決變更。根據《民法典》規定,對于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和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損害另一方利益的合同,當事人一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機關提出變更的請求,由法院或仲裁機關依法作出變更的裁決。
1、一方提出或者發出變更合同的書面建議
也就是說,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要求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建議。這種建議一般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變更合同的理由;
(2)有關后果(包括賠償責任)的處理;
(3)對方答復期限等。
2、另一方對變更合同的答復
另一方當事人接到對方變更合同的書面要求后,要在法定或者約定的期限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答復,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同意的并可提出不同的意見(對后果處理)。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
3、雙方達成變更合同的協議
雙方都表示同意變更合同的,經過協商同意,達成一致意見后,應制作變更合同的協議書。該協議書包括有關文書、電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