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的收取標準是多少

導讀:
在業主委員會成立后,可以對原合同進行修訂續訂等。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那么物業費的收取標準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業主委員會成立后,可以對原合同進行修訂續訂等。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關于物業費的收取標準是多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物業合同(前期)在業主委員會成立前,是由開發商與物業公司訂立的;業主買房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就包括物業管理合同。在業主委員會成立后,可以對原合同進行修訂續訂等。
2、物業所受的滯納金和所謂“逾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給予經濟制裁”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基于物業合同的違約責任,后者則是行政處罰措施;前為平等主體間的自己責任后為行政管理。
目前我國未專門規定此問題,那就應該使用合同法違約金的規則。
即,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