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終止的效力

導讀:
自然終止是指因保險合同期限屆滿而終止。這是保險合同終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簡稱為合同的終止,又稱合同的消滅,是指合同關系在客觀上不復存在,合同權利和合同義務歸于消滅。合同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那么合同范本終止的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自然終止是指因保險合同期限屆滿而終止。這是保險合同終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簡稱為合同的終止,又稱合同的消滅,是指合同關系在客觀上不復存在,合同權利和合同義務歸于消滅。合同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關于合同范本終止的效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效力終止的法律后果
1.當事人之間的合同關系消滅;
2.合同雙方產生新的權利義務關系;
3.原合同當事人一方與第三人之間產生權利義務關系。
自然終止是指因保險合同期限屆滿而終止。這是保險合同終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
2、因保險人完全履行賠償或給付義務而終止
這一情況是指保險人已經履行賠償或給付全部保險金義務后,如無特別約定,保險合同即告終止,即使保險期限尚未屆滿,合同也告終止。
3、因合同主體行使合同終止權而終止
這一情況是指合同主體在合同履行期間,遇有某種特定情況,行使終止合同的權利而使合同終止,而無須征得對方的同意。
4、因保險標的全部滅失而終止
這一情況是指由于非保險事故發生,造成保險標的滅失,保險標的實際已不存在,保險合同自然終止。如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中,被保險人因疾病而死亡,就屬于這種情況。
5、因解除而終止解除終止
是指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尚未屆滿前,合同一方當事人依照法律或約定解除原有的法律關系,提前終止保險合同效力的法律行為。保險合同的解除可以分為約定解除、協商解除、法定解除和裁決解除。
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簡稱為合同的終止,又稱合同的消滅,是指合同關系在客觀上不復存在,合同權利和合同義務歸于消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債務相互抵銷;
4、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5、債權人免除債務(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全部債務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終止);
6、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