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建設廳關于貫徹《物業管理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建房字[2003]117號)

導讀:
廣東省建設廳關于貫徹《物業管理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建房字[2003]117號 各地級以上市建設局、房管局(住宅局): 國務院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現就貫徹《條例》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那么廣東省建設廳關于貫徹《物業管理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建房字[2003]117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廣東省建設廳關于貫徹《物業管理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建房字[2003]117號 各地級以上市建設局、房管局(住宅局): 國務院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現就貫徹《條例》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關于廣東省建設廳關于貫徹《物業管理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建房字[2003]117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廣東省建設廳關于貫徹《物業管理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
粵建房字[2003]117號
各地級以上市建設局(規劃國土局)、房管局(住宅局):
國務院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現就貫徹《條例》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考慮物業的共用設施設備、建筑物規模、社區建設等因素和根據相對集中、規模經營、便于管理的原則,由物業管理當事人按如下劃分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確定。
(一)按城市規劃部門批準的項目紅線圖范圍劃定。其中分期開發建設的項目,共用設施設備可以區分開來的,可按城市規劃部門批準的分期紅線圖范圍劃定;
(二)已建成的物業以其已經自然形成的物業范圍確定;
(三)由物業的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協商確定。
二、業主在首次業主大會會議上的投票權,每一平方米建筑面積為一投票權,不足一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處理。
三、物業建設單位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之前負責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其中住宅物業按照建設部《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通過招標或者協議的方式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房屋建筑面積等于或少于5萬平方米的住宅項目(包括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非住宅的房屋建筑面積),經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采用協議方式選聘物業管理企業。
四、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要執行《條例》的規定,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標準繳納物業服務費。當發生業主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標準繳納物業服務費時,業主委員會要履行《條例》規定,督促業主繳交。業主對物業管理企業服務質量及其他工作有意見的,可要求物業管理企業改正,也可以要求召開業主大會,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解聘物業管理企業,終止物業服務合同。但在合同解除之前,不得以此為理由拒交物業服務費。
五、物業服務合同按規定終止后,物業管理企業應當退出原物業管理區域,移交有關物業、物品、物業管理用房和檔案資料等。業主、非業主使用人欠交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原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討,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予以協助。但物業管理企業不得以此為理由不移交物業管理權。
六、關于我省原頒布的有關規定,與國家《條例》的規定不一致的,國家《條例》實施后應按《條例》的規定執行。
七、本通知發出后,國家和省有新規定的,按新的規定執行。
廣東省建設廳
二00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