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人員暴力強拆犯法嗎?

導讀:
《刑法》第275條規定:“故意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房屋拆遷過程中,若拆遷工作人員不遵守國家的法律,采取野蠻的手段對拆遷房屋、拆遷房屋內的物品進行損毀,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進行人身侵害,均有可能觸犯上述刑法罪名的規定,從而被追究刑事責任。立即對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項目進行全面清理,制定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糾紛,但政府不得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那么拆遷人員暴力強拆犯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刑法》第275條規定:“故意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63條規定:“一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式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在房屋拆遷過程中,若拆遷工作人員不遵守國家的法律,采取野蠻的手段對拆遷房屋、拆遷房屋內的物品進行損毀,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進行人身侵害,均有可能觸犯上述刑法罪名的規定,從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加強監督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決定立即在全國開展征地拆遷制度規定落實情況專項檢查,強化監管,嚴肅問責,堅決制止違法強拆行為,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落實責任通知強調,各省(區、市)加強對本地區征地拆遷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所轄各市、縣嚴格依法按程序辦事,深入做好群眾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確保不再發生違法強制拆遷、暴力拆遷事件。
各省(區、市)要立即對本地區貫徹落實征地拆遷制度規定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確保取得實效。立即對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項目進行全面清理,制定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糾紛,但政府不得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