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催收威脅恐嚇是否犯法

導讀:
非存款類放貸組織和外包機構進行債務催收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一)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或其他違法行為來損害他人的身體、名譽或者財產;(二)侮辱、誹謗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擾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三)使用誤導、欺詐、虛假陳述等手段,迫使借款人清償債務;(四)向公眾公布拒絕清償債務的借款人名單,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除外;(五)向債務人、擔保人以外的其他人員進行催收;(六)其他以不合法、不公平或不正當手段催收債務的行為。那么暴力催收威脅恐嚇是否犯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非存款類放貸組織和外包機構進行債務催收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一)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或其他違法行為來損害他人的身體、名譽或者財產;(二)侮辱、誹謗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擾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三)使用誤導、欺詐、虛假陳述等手段,迫使借款人清償債務;(四)向公眾公布拒絕清償債務的借款人名單,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除外;(五)向債務人、擔保人以外的其他人員進行催收;(六)其他以不合法、不公平或不正當手段催收債務的行為。關于暴力催收威脅恐嚇是否犯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暴力催收威脅恐嚇是否犯法
涉嫌威脅恐嚇,暴力催收是違法的。
二、法律規定
《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征求意見稿)》
第二十九條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應當以合法、適當方式為逾期借款人提供還款提醒服務。
非存款類放貸組織和外包機構進行債務催收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或其他違法行為來損害他人的身體、名譽或者財產;
(二)侮辱、誹謗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擾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三)使用誤導、欺詐、虛假陳述等手段,迫使借款人清償債務;
(四)向公眾公布拒絕清償債務的借款人名單,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除外;
(五)向債務人、擔保人以外的其他人員進行催收;
(六)其他以不合法、不公平或不正當手段催收債務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