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門斷水斷電的強拆合法嗎?

導讀: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在進行具體拆遷工作時,都不能夠采取暴力行為逼迫被拆遷人簽訂合同。而所謂的給拒不搬遷人家中斷水斷電的行為,屬于違規違法行為。被拆遷人態度強硬的,拆遷人可以考慮局部規劃調整,對這類“釘子戶”采取不予拆遷的操作。如果被拆遷人之前已經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后續拒不履行拆遷協議,想要求更多補償的,拆遷人可以要求其履行協議內容。或者通過向法院提起強制搬遷請求,由當地行政機關具體執行強制拆遷、搬遷等行為。此外,上面提到的強制拆遷行為,在滿足一定條件的前提下,是合理合法的。那么行政部門斷水斷電的強拆合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具體拆遷過程當中,可能引起雙方糾紛的,不管原因如何,根源問題還是在最終拆遷補償上面。
一般情況下,不同地區拆遷補償標準不同,具體的評估方式、執行方案也不相同。對于拆遷人來說,如果是以開發商為主導的利益集團,更是以盡快拆遷盡快開發為主要目標。這樣,就會出現有的拆遷人對于那些拒不搬遷人采取斷水斷電的行為。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在進行具體拆遷工作時,都不能夠采取暴力行為逼迫被拆遷人簽訂合同。
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
而所謂的給拒不搬遷人家中斷水斷電的行為,屬于違規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還需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處罰。
這時候就有人要問了,既然是因為拆遷行為導致的糾紛,必然有一方未遵守相關規定。
那么,對于這類始終無法協商一致的拆遷問題,該如何分析呢?
對于這類問題,我們主要要分析清楚具體糾紛到底是因為哪一方的原因,重點如下:
1、具體拆遷補償標準、評估方式是否存在問題
2、被拆遷人的實際期望是否超過了既定標準
如果是因為拆遷人在進行具體拆遷評估時采取的評估方案不合理,導致被拆遷人感覺自身權益遭到侵害,拒不搬遷的,被拆遷人可以提請評估復核并且和拆遷人具體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是因為被拆遷人實際期望過高,也就是大家常見的“釘子戶”行為,拆遷人可以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以及相關合規補償標準和被拆遷人具體協商。被拆遷人態度強硬的,拆遷人可以考慮局部規劃調整,對這類“釘子戶”采取不予拆遷的操作。
如果被拆遷人之前已經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后續拒不履行拆遷協議,想要求更多補償的,拆遷人可以要求其履行協議內容。或者通過向法院提起強制搬遷請求,由當地行政機關具體執行強制拆遷、搬遷等行為。
以上就是對于基本拆遷糾紛的相應解決方案,如果在實際生活中還有其他問題導致糾紛產生的,可以找到專業律師進行問題咨詢。
此外,上面提到的強制拆遷行為,在滿足一定條件的前提下,是合理合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