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房本的強拆合法嗎?

導讀:
沒有房本的房子如果屬于違章建筑也是需要進行拆除的。強制執行的申請應當自被執行人的法定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逾期申請的,除有正當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申請機關對不予受理的裁定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上一級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裁定。那么沒有房本的強拆合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沒有房本的房子如果屬于違章建筑也是需要進行拆除的。如果符合規劃,是在辦理合法手續的過程中不算,但是如果沒有土地和房產審批手續內的是違法建容筑,一般而言,假如房子沒有相關證件,被認定是違章建筑,那就沒辦法得到補償,或者只有少量補償。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當地政府對于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房屋進行拆遷。
(一)征收補償決定及相關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
(二)征收補償決定送達憑證、催告情況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三)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材料;
(四)申請強制執行的房屋狀況;
(五)被執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址及與強制執行相關的財產狀況等具體情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由申請機關負責人簽名,加蓋申請機關印章,并注明日期。
強制執行的申請應當自被執行人的法定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逾期申請的,除有正當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認為強制執行的申請符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齊全的,應當在接到申請后五日內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請機關;不符合形式要件或者材料不全的應當限期補正,并在最終補正的材料提供后五日內立案受理;不符合形式要件或者逾期無正當理由不補正材料的,裁定不予受理。
申請機關對不予受理的裁定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上一級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