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需要什么證明?

導讀:
征收土地需要的證明包括:1、征地告知書。國土部門應對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充分征詢意見,有人申請聽證的,要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組織聽證。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那么征收土地需要什么證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征收土地需要的證明包括:
1、征地告知書。就是在征地報批前,要將擬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以書面的形式告知農民。
2、土地現狀調查確認書。國土部門要對擬征土地位置、性質、面積等現狀的調查情況告知農民,并且由農戶簽字確認。
3、征詢意見書。國土部門應對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充分征詢意見,有人申請聽證的,要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組織聽證。
4、征地公告。這個內容較多,也最為重要。包括:
(1)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
(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面積;
(3)征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
(4)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