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征地補償標準張掖是怎樣的

導讀:
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土地所在鄉(鎮)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五倍至八倍。(四)、違約責任協議生效后,雙方嚴格遵守共同履約,如果有一方違約,違約的一方應當向未違約方支付補償金額20%的違約金。但在協商或調解期間不得影響甲方正常施工及經營活動。本協議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人民政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那么甘肅征地補償標準張掖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征收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倍至十倍。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土地所在鄉(鎮)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五倍至八倍。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土地所在鄉(鎮)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倍至五倍。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建設********需要占用土地,在****鎮人民政府監督協調下,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用地范圍為建設**加氣站所需土地。
(二)、協議達成后,乙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擾阻擋甲方在土地范圍內施工、經營等合法行為。
(三)、甲方根據用地的數量對乙方進行土地占用補償,補償方法如下:
1、甲方一次性補償乙方:人民幣(大寫)******
(小寫:********整)
(此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退耕還林補償、地上附著物補償、土壩補償、等所有和土地相關的全部費用)
甲方補償只對乙方村委會,不直接對村民,具體分配由乙方村委會負責。
2、如村民阻攔施工由村委會出面協調并解決,并不得影響甲方正常施工。
(四)、違約責任
協議生效后,雙方嚴格遵守共同履約,如果有一方違約,違約的一方應當向未違約方支付補償金額20%的違約金。
(五)、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在正常的履行過程中,乙方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攔甲方施工及正常經營活動,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但在協商或調解期間不得影響甲方正常施工及經營活動。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當在雙方簽訂協議后三日內,將補償款打入乙方村委會指定賬戶,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本協議由**鎮人民政府監督執行。
3、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協議。
4、本協議于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人民政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章):乙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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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村委會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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