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征地補償標準2022是怎樣的?

導讀:
本征地補償標準只包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項之和,其中土地補償費占40%、安置補助費占60%。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設區的市州人民政府規定。征地補償區片以縣市區為單位劃分并公布,同時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征收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那么湖南征地補償標準2022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本征地補償標準只包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項之和,其中土地補償費占40%、安置補助費占60%。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設區的市州人民政府規定。因非農建設需要收回農林牧漁場等國有土地的,參照本標準執行。
征收水田的,按本標準的1.2倍執行;征收耕地(除水田)、草地(除其他草地)、農村道路、水庫水面、坑塘水面、溝渠、設施農用地、田坎、建設用地的,按本標準執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標準的0.6倍執行;征收園地、林地的,按照相應的地類系數執行;征收基本農田的,按照所在區片水田標準執行。
征地補償區片以縣市區為單位劃分并公布,同時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
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但是不得低于本通知確定的補償標準和地類系數。
征地補償款支會的法定時間是“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征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并將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收土地方案的實施。
征收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