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征地補償2022規定是什么?

導讀:
山東省征地補償為:永久基本農田1.2,建設用地1.0,未利用地0.8。山東省就開展了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調整工作,結合山東省目前實施的區片綜合地價情況,為保證價格的前后銜接,確定本輪調整的總體思路是與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不低于現行征地補償標準,保持總體穩定,略有上調。具體區域的上調比例,由市、縣(市、區)根據本地實際測算確定。那么山東征地補償2022規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山東省征地補償為:永久基本農田1.2,建設用地1.0,未利用地0.8。
山東省就開展了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調整工作,結合山東省目前實施的區片綜合地價情況,為保證價格的前后銜接,確定本輪調整的總體思路是與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不低于現行征地補償標準,保持總體穩定,略有上調。通過對現行區片綜合地價執行、周邊省份區片綜合地價調整幅度、區域經濟發展增長水平、農業收入變化水平、歷次區片綜合地價調整幅度等情況的分析測算,原則上各縣(市、區)區片地價上調幅度控制在20%~50%范圍內,調整后全省最低區片地價為6萬元/畝。具體區域的上調比例,由市、縣(市、區)根據本地實際測算確定。
(一)征用、劃撥耕地(園地、藕塘、魚塘、葦塘、苗圃、速生豐產林,視同耕地,下同)一千畝以上,其他土地二千畝以上的,由省人民政府審查,報國務院批準;
(二)征用、劃撥耕地和其他土地三十畝以上,由市人民政府、地區行署審查,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三)征用、劃撥耕地和其他土地三十畝以下,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審查,報市人民政府、地區行署批準,報省人民政府備案。經國務院、省人民政府批準的濟南、青島、淄博、煙臺四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和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范圍內的耕地和其他土地,征用、劃撥五十畝以下,由所在市人民政府批準;
(四)征用、劃撥耕地三畝以下,其他土地十畝以下,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批準,但征用省轄市所在市區耕地三畝以下,其他土地十畝以下,由區人民政府審查,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五)經國務院批準劃定的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范圍內的土地,征用、劃撥耕地五十畝以下,其他土地一百畝以下,由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代行所在市人民政府批準,報省人民政府和所在市人民政府備案。




